農村自建房審批程序:
1,建房戶向村委會申請建房。
2、村委會審批,簽名蓋章。
3.向鄉建設辦申請。
4.鄉建設辦工作人員實地考察,同意建房。
5.到鄉鎮建設辦領取建房申請表。
6、由鄉建設辦簽署。
7、鄉鎮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樓房住戶領取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