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覺得改變用途不是明智的選擇,因為妳買房的時候,商業店面的價格比樓上的住宅要高。妳現在交了這個錢,換成住宅,無形中就失去了差價。
其次,如果小區的商業形態不是氣候友好型的,妳實際上把它改成住宅使用,也不影響什麽。至於主要問題:土地使用權年限,當時還沒有定論,因為上面的小區已經70年了,我們也經營了40年。到期不可能收回整棟樓,或者只收妳的房子(估計到期要交土地出讓金,金額不會太大),不用太擔心。
第三,如果以後小區商業氣候形成,那麽妳改變用途可能對出租影響不大,但對出售肯定有影響。因為根據合法用途,妳的零錢是住宅用的,不能用於營業。站在買家的角度,他肯定會在意妳產權的合法性。誰會願意花商業店鋪的錢去買房呢?
總之,我認為妳改變用途是不可能成功的,也沒有必要。不知道妳對這個回答是否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