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租金收入-允許扣除的工程費用-修理費-800元;
租金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租金收入-可抵扣項目費用-修理費]×(1-20%)。
允許扣除的項目費用包括出租不動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