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事項:
1、集資房多為村委會與開發單位合作建房。
2、集資房無正規樓書。集資房樓書多是壹紙宣傳單,壹般不標明開發單位、建設設計單位,傳單采取沿街散發形式。
3、集資房無正規預售合同。售樓員出示的購房協議書是開發單位與村委會聯合印制的,並非正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4、集資房房產證多由村委會自行印制。在看房時,售摟員會告訴購房者簽了合同後,發樓房使用證,但事實上,這個證是村委會與開發單位自行印制的,並無法律效力。
5、集資房多未補交地價。售樓員也表示,他們是先建房後辦報建手續,日後購房者補交地價後,即可辦理房產證。
6、集資房遇拆遷有風險。售樓員壹般會告訴購房者,他們的樓盤永遠不會拆遷等。
7、集資房價格便宜但不能辦按揭。
8、集資房品質較商品房稍低。樓房做工較粗陋,多為毛坯房,少數有簡單裝修。
9、集資房從單體樓向小區發展。早期樓盤多無社區,但南山、寶安均有多個集資房樓盤成片開發,部分社區規模與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
10、集資房自有配套不多。多無會所,個別規模較大的社區自有配套較好,有電梯,綠化率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