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3月25日發布的《住宅設計規範》1999,室內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與上層樓面或天花板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其中,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小於2.40m,局部凈高不應小於2.10m,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當坡屋頂內的空間作為臥室、起居室(廳)時,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小於2.10米。廚房和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20米..廚房、衛生間水平排水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的凈距不應小於1.90m,且不影響門窗扇的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