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的酒政主要有三種形式:酒專賣、酒專賣和稅酒。也就是說,對於不同的地方,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政策:三京地區實行酒曲專賣;在城市裏,實行酒的專賣;縣級以下的地方要麽納稅,要麽專賣酒。
其中,白酒專賣的做法是酒廠歸政府所有,生產資料、生產費用、原料由政府解決。釀酒商從政府那裏租用酒廠組織生產,生產出來的酒由政府包銷。更接近妳的私人釀造方法。
稅酒就是喝酒的人把米帶到公酒店,然後把米給酒店,然後釀酒的錢和錢就可以喝了。
但很奇怪的是,宋代的酒庫(釀酒商)雖然都是公有的,但所有的酒庫都是互相競爭的。他們會舉辦那種煙酒大會,打廣告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