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欠裝修款不給怎麽辦
1、協商方式 發生工程款拖欠後,承包單位應主動與建設單位溝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應的對策。然後,由主管領導、承包當事人及財務、計劃人員組成談判小組,與建設單位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確定還款方案或簽訂還款合同。 2、調解方式 工程款拖欠後,承包單位除協商外,還可以請求有關部門,尤其是請政府主管部門調解。因施工中產生種種糾紛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應請政府主管部門、承擔擔保單位及勞動仲裁機構等進行調解、仲裁。 3、法律方式 法律方式主要有兩種: 壹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體事項到仲裁機關,請求仲裁。仲裁和協商、調解相比,雖成本較高,但卻具有法律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事人可以直接提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二是訴訟,即向法律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工程款。這兩種方式雖然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但程序較多,時間較長,多數單位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願采用。但如果決定采用,壹定要準備充分的證據。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壹定要註意收集、保存原始的文字資料。 《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4、經濟方式 對於壹些拖欠較久、清欠較難的款項,可以采取相應的經濟方式清欠工程款。 (1)貼現方式 這種方式適用於應收賬款形成或逾期後承包單位急需使用資金,而建設單位又無力償還或不願償還的情況下,所采用的妥協贖買方式。不論償還者以何種形式償還欠款,以刺激付款人的付款積極性,同時,又滿足了收款的資金需求。 (2)買方信貸 對於壹些大型基礎工程,可以爭取銀行對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以發包方的名義在完善擔保手續的前提下,向承包方主辦銀行申請取得貸款,償還工程款。 (3)賣方信貸 在建設單位壹時無力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承包單位可以與建設單位協商,以承包方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到期由建設單位償還。 對於對方欠下工程款拒不付清或者壹拖再拖的時候,可以提出向法院進行訴訟或者要求仲裁的方式來解決此項問題,千萬不可以私自進行采用暴力的方式進行威脅,否則對方很有可能倒打壹耙將債權人給告上法庭,以此來拒絕還款。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