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於部分被拆遷房屋建設時間較長,折舊嚴重,評估價格較低,設定最低成新率保障標準將有利於維護這些被拆遷人的利益。內部裝修補償協商確定被拆遷房屋內部裝修補償金額,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房屋內部裝修可納入被拆遷房屋估價,通過委托估價確定。房屋產權調換應以差價為基礎。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結算房屋差價:安置房面積小於被拆遷房屋面積的,按照安置房與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結算;安置房面積大於被拆遷房屋面積小於10平方米的部分(含10平方米),按安置房評估價格的70%結算;安置房面積大於被拆遷房屋面積1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安置房評估價格結算。同時明確,鑒定機構應當公示鑒定結果。據介紹,國務院頒布實施了新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制度,對原有的房屋拆遷管理制度和補償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同類房地產房屋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