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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劉公島2023年免費政策

為落實“山東消費提振年”決策部署,65438年6月20日,威海研究出臺《2023年促進消費政策措施》,提振消費信心,穩定消費預期,促進消費全面回升。威海2023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有21項,涵蓋商貿流通、文化旅遊、餐飲娛樂、政府采購、金融等多個方面。通過發放消費券、獎勵補貼、減免景區門票等方式,做好促進城鄉居民消費工作,培育發展新消費,搶占消費新賽道。券的發放1。汽車消費券的發放根據《關於促進汽車消費實施方案的通知》(威海市商務局等五部門〔2022〕27號)規定的汽車消費券發放標準,支持個人消費者在威海購買乘用車、報廢舊車、購買新車並取得牌照(二手車除外)。2023年上半年,威海發放小客車消費券10萬元,所需資金由省市縣承擔。2.安排400萬元發放文化旅遊惠民券和威海市級文化旅遊券,用於補貼文化創意產品、文藝演出、影視圖書、旅遊景點、星級酒店、精品民宿、旅遊線路等文化旅遊產品的消費,策劃“山海千裏行”、“威海手工體驗”等主題活動。鼓勵威海各區、市、開發區發放文化旅遊消費券惠民,對效果好、影響廣的消費季主題活動給予補貼。3.發放惠民信用券的資金為50萬元,根據海北分數發放不同面額的券。鼓勵和動員企業和商家對海北積分高的市民推出積分兌換、優惠減免等信用激勵措施。4.發放餐飲券威海發放500萬元餐飲券,加快餐飲業復蘇,所需資金由市縣兩級分擔。促進商業流通的繁榮和發展。鼓勵各類消費促進活動,精心組織實施“暢享山東消費年”系列活動,打造商旅風、衣食住行、娛樂深度融合的消費新場景,有效提振了消費信心。安排654.38+0萬元用於企業舉辦對消費市場有突出貢獻的消費促進活動,每次活動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安排資金654.38+0萬元,對連鎖商業企業設立的24小時營業的商店、飯店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6.采取措施促進餐飲消費回升,安排資金1.7萬元舉辦“千裏山海,探威海”特色美食評選活動,鼓勵餐飲企業積極參與餐飲促銷活動,促進商旅文化消費融合發展。安排1萬元資金,鼓勵商業企業設立預熟食品專區,組建預熟食品聯盟,舉辦預熟食品產銷對接活動,引導預熟食品行業良性持續發展。7.鼓勵電子商務直播活動促進消費,撥款20萬元支持企業發展電子商務直播,對規模大、影響力強、示範作用好的予以獎勵。安排資金20萬元,對組織承辦市級以上電子商務直播活動促進消費不少於3次、壹年內培訓不少於12次、人數超過1000人的企業或機構給予壹次性獎勵。8.力爭擴大規模以上零售企業規模,安排資金654.38+0.5萬元。對2023年零售總額排名前10、增速超過山東省和威海市平均水平的規模以上零售企業,根據零售檔次給予50萬元至65438+萬元不等的獎勵。9.支持開展首店、首秀、首展,支持引進全球、全國、省級品牌,創新舉辦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大型新品發布會、首秀。安排資金50萬元,用於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威海開設的第壹家門店的裝修、租賃費用,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威海舉辦的國內外知名品牌首秀的場地租賃、設備、建設、宣傳費用。每次店鋪(活動)補貼支持不超過5萬元。10.支持韓國、日本商品配送中心發展並安排資金400萬元,對進口消費品經營者、進口商品倉庫、批發零售電子商務等經營主體進行宣傳和補貼。組織相關企業參加重點貿易促進活動、展會、宣傳推介活動等。,並為相關活動和展位費提供支持。豐富文化旅遊消費活動11。實施景區門票減免。2023年6月5438+10月21日至3月31日,威海國有A級旅遊景區免收首門票,鼓勵非國有A級旅遊景區實行首門票5折優惠,拉動景區及周邊地區綜合消費。根據實際投入和政策實施效果,安排200萬元對參與減免門票的景區進行獎勵。12.提升全要素旅遊參與度,提升千裏山海自駕旅遊道路服務體驗,加快帆船遊艇產業發展,探索開發多元化海洋旅遊產品,實現海洋休閑與陸地自駕的有機結合。完善“愛在威海”四季文化旅遊品牌產品體系,加強全要素旅遊資源整合,打造全時空、全年齡旅遊目的地生態圈。對參與度高的區、市、開發區、單位進行獎勵和補充。13.引導擴大文化消費,完善公共文化場館功能,安排資金1萬元,鼓勵有條件的文化場館、博物館和非遺場館。免費開放或開展文化旅遊消費活動,對在省文物局成功備案的非國有博物館給予開放運營補貼,對新建公共文化空間、文化服務公益創投項目、非遺作坊項目根據活動情況給予獎勵。14.加快發展旅遊住宿業,積極引進國際知名連鎖酒店,加快度假酒店集群建設,鼓勵旅遊飯店和星級酒店提檔升級。培養威海B&;B& B,宣傳B&;b質量和體驗市財政將根據遊客入住情況對星級酒店和星級民宿進行獎勵。15.加快旅遊市場回暖,實施“引客入康”計劃,“走出去”到京津冀、東北、長三角等重點旅遊市場進行文化旅遊營銷推廣。引入吸引遊客的激勵機制,鼓勵文化旅遊企業向威海輸送遊客,推出包機、大團遊、入境遊、淡季遊、創意營銷和節慶、海外推廣獎勵等項目。安排資金400萬元,根據實際投入和實施效果進行獎勵,促進威海旅遊市場快速恢復。16.開展文化旅遊主題推廣活動,四季策劃推廣“愛在威海”文化旅遊產品,四季突出威海特色,開展沙灘音樂節、海鮮美食節、國際合唱節、鄉村露營節等品牌節慶活動。加強在央視、新媒體、OTA平臺等主流媒體和機場、高鐵站等優質戶外媒體的品牌推廣,按照“深耕日韓、開拓東南亞、臺港澳”的海外營銷模式,以“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的方式,做好呂雯品牌產品的推廣工作。安排資金1萬元,對品牌突出、效果顯著的節慶促銷活動給予適當補助。17.實施文化旅遊提升工程,推動文化旅遊提質增效,推進景區智能化建設,以遊客為中心提升景區管理、營銷和服務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推進景區門票預訂系統和平臺建設。開展“旅遊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鼓勵文化和旅遊企業轉型升級,推動服務規範化、品質化發展。完善文化旅遊行業信用監管,繼續實施旅遊信用補償制度,優化文化旅遊消費市場環境。充分發揮政府采購18的拉動作用。強化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政府采購,嚴格執行支出金額規定,不以星級、所有制等為由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19.落實相關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的采購限額在2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以及采購限額在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應當專門為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用於中小企業。這些采購項目總預算的40%以上預留給中小企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70%。繼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開展文化旅遊企業“幫企取暖”行動,搭建文化旅遊企業與銀行機構的融資合作平臺,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文化旅遊信貸產品,進壹步發揮“千裏山海文化旅遊貸”等產品的作用,幫助企業恢復發展。2023年新增貸款超過5億元,受益企業超過100家。繼續實施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臨時提取政策,支持旅行社承辦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公務活動和團體活動,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議等事項,預付款比例不低於50%。21.繼續改善相關行業和民生領域的金融保險服務。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行業及相關企業,不得盲目放貸、斷貸、壓貸,采取展期、借新還舊、續貸等形式,做好特殊時期的融資工作。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主體還款給予適當寬限期,不納入違約客戶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