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由材料、結構、外觀、功能四大要素構成,其中功能是先導,是推動家具發展的動力;結構是骨幹,是實現功能的基礎。這四個因素相互聯系,相互制約。
當時家具的種類、數量、功能、形式、風格、生產水平和擁有量,也反映了壹個國家和地區在壹定歷史時期的社會生活方式、社會物質文明水平和歷史文化特征。
擴展數據:
家具的外觀形式直接呈現給用戶,功能和結構直觀。家具的外觀取決於其結構,尤其是外部結構。
家具的外觀形態作為功能的外在表現,也具有認知功能、信息傳遞和象征意義;還能發揮其審美功能,從而產生壹定的情感氛圍,形成壹定的藝術效果,給人以美的享受。
家具產品的功能分為四個方面,即技術功能、經濟功能、使用功能和審美功能。隨著經濟的發展,家具中最好的產品都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比如歐洲家具中的老柚木,中國家具中的老紅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