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否符合消防、節能、環保、抗震、衛生、人防等相關強制性標準和規範;
(3)施工圖是否滿足規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損害公共利益。
建設單位將施工圖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時,還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全套施工圖紙。
(二)經批準的項目文件或初步設計批準文件;
(三)主要初步設計文件;
(四)工程勘察成果報告;
(5)結構計算書和計算軟件的名稱。
擴展數據
建築工程設計分級標準中的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均在審查範圍之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具體的審查範圍。
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托相關審查機構對結構安全和強制性標準、規範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2004年以前,施工圖審查屬於行政審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版)》第十壹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
政府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監督管理是壹個重要環節,是基本建設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設各方必須認真執行。
根據國務院2004年第12號令。第六百八十七條修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將《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壹條修改為: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未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使用。
百度百科-施工圖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