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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施工現場檢查的重點是什麽?

壹、基坑施工監控要點

1.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

2.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應加以保護;

3.坑壁支撐應按計劃實施,並按要求進行基坑環境監測,基坑最大變形和日變形不超過規定限值;

4.基坑施工應設置有效的排水系統;

5.基坑荷載、堆土、機械設備與基坑的距離符合方案要求;

6.上下基坑必須設置攀爬措施;

7.現場施工機械已驗收,司機持證上崗,作業區已設置警戒線。

二、模板支撐系統監控要點

1.鋼管支撐材料符合規定,外徑不小於48×3.5㎝,無裂紋等。

2.立柱的穩定性,包括支撐高度、立柱間水平剪刀撐間距和垂直剪刀撐間距(垂直\水平)滿足方案要求。

3.作業環境高度超過2米,作業人員應有可靠的立足點和完善的防護設施。

三、用電監控點的建設

1.臨時用電的現場布置應符合施工單位設計的用電平面圖;

2.按照方案架設高壓防護架;

3.分支架設高度應保證電纜高度大於2.5米,架空線高度大於4米;

4.現場照明架設高度大於2.4m危險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

5.電箱應統壹編號,放置高度應高於60㎝;

6.電源開關箱要有壹機壹閘壹漏壹箱;

7.電氣設備和機械設備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8.變配電裝置符合規範要求;電源采用三相五線制;配電室配有警示牌、滅火器、絕緣毯、絕緣手套等。

四、“三寶”和“四口”保護監測點

1.施工人員在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要用合格的安全網封閉;

在3.2米以上的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

4.樓梯應設臨邊扶手、電梯井口、防護門,電梯井內每10米設壹個體面的平網;

5.預留洞、坑設置可靠的保護措施;

6.出入洞口應設置防護棚,施工層高度超過24米應設置雙層防護棚;

7.陽臺、屋頂等臨邊必須設置可靠的防護欄桿。

五、腳手架監控要點

1.立桿基礎應有排水系統;

2.水平方向架體與建築物拉結點間距小於3.6M,垂直方向每隔3.6M設置壹個拉點。

3.第二步以上應設置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4.每隔9米應設置剪刀撐;夾角為45-60度。

5.立桿間距(24m高度)不大於1.8m;水平高度不得大於2m。

6.每隔四步設置壹層隔離笆。

7.腳手架應配備爬坡道;出入口處應設置出入防護棚。

鋼管腳手架的四角應設置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

六、施工機械監控要點

(1)打樁機施工

1.打樁機機械執照齊全有效;

2.打樁機超高限位裝置符合要求,作業區域5米內無高壓線;

3.提升鋼絲繩潤滑良好,無斷絲超標現象;

4.打樁機的軌道鋪設應符合出廠說明書的規定;

5.電機電源接線和控制系統接觸可靠,連接電纜無損壞。

(2)井架和龍門架的安裝

1.掛板超高限位,導向裝置靈敏可靠;

2.卷揚機應固定牢固,繩筒安全裝置應有效;

3.纜風繩宜按20米設置,每10米增加壹組;

4.鋼絲繩斷絲不超標,不拖地,路過要保護;

5.落地卸料平臺防護可靠,鋪設嚴密;

6.掛板上設有安全門和第二側擋板。框架垂直,連接牢固,覆蓋有小眼睛安全網;

7.傳動系統繩筒上的鋼絲不得少於三圈;

8.吊籃高度超過30米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9.樓層應標有樓層號,上下應有信號裝置;

10.附墻裝置第壹車道不得超過7m,手柄高度不得超過井架頂部;

(3)塔吊監控要點

1.每臺塔吊的拆裝人員配備齊全(包括司機、起重工、電工、焊工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市建委認可的檢測機械,經檢測合格並出具證明後方可使用;

3.塔吊除危險司機外,配備1 ~ 2名指揮人員;

4.扭矩限制器靈敏可靠;限重器靈敏可靠;旋轉限制器靈敏可靠;行走限位器靈敏可靠;限幅器靈敏可靠;超高限制器靈敏可靠;掛鉤保險靈敏可靠;滾筒保險靈敏可靠。

(4)施工電梯監控要點

1.每臺施工電梯應配齊拆裝人員(包括司機、起重工、電工、焊工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由市建委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出具證明後方可使用;

3.吊籠底部四周應設置防護圍欄;

4.電梯周圍三面應設置雙層防墜棚;

5.駕駛室和各樓層之間必須設置通訊設備。

(5)小型機具監控要點

1.攪拌機和砂漿機必須配備專用開關箱,搭設操作防護棚,張貼安全操作規程卡和驗收卡;

2.木工刨床和電鋸應配備防護棚,專用開關箱的安全裝置齊全,並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卡和驗收卡。

3.焊機應在二次側配備專用開關箱和空載降壓裝置。壹次側電源線不得超過5米,外殼應可靠接地,進出線側應有防護罩和防雨措施,並懸掛驗收牌。

4.手持電動工具應配有開關箱和可靠的接地裝置。施工人員在操作石磨、壹級手持工具、潛水泵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七、操作平臺監控要點

(1)登岸操作平臺搭設的監督監控要點

1.底部堅實平整,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

2.立桿、剪刀撐、拉結符合組織設計要求,拉結必須與建築物連接;

3.施工面周圍的作業防護嚴密、可靠、安全;

4.爬梯齊全,進入工作面牢固平穩,無明顯高低;

5.操作平臺搭建完成後,應由項目負責人驗收。驗收合格後,應懸掛驗收牌,使用限載標誌(內外均可)。

(2)懸挑鋼平臺監測點

1.擱置點和上拉節點必須設置在建築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2.斜拉桿或鋼絲繩在結構上有兩個前側和兩個後側;

3.經驗算應設置四個吊環;

4.安裝時,鋼絲繩夾不得少於4個;

5.懸挑平臺安裝完成後,經工程負責人驗收合格,並在其上懸掛限載標誌(內外均可)後,方可使用。

八、個人防護監控要點

1.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好帽扣;

2.安全帶狀況良好,使用時應高掛低用;

3.絕緣鞋、手套和焊工面罩應完好,使用準確;

4.專業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危險作業應有防護人員。

9.特殊工種監控要點:需要建築行業培訓合格證書;電工、焊工、架子工、塔吊、人貨兩用電梯、起重指揮、井架架設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小型機械,如木工機械、攪拌機、砂漿機等。,可由企業自行培訓認證;各類上崗證均在有效期內使用。

10.消防設備是否配備齊全?過期了嗎?無論動火作業是否得到批準,安全員都應在現場監督。

壹、檢查方法

應采用“壹看(數據)、二查(現場)、三問(問題)、四反饋”的檢查方法。

首先檢查安全管理資料,主要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測、安全驗收、安全檢查等記錄,檢查這些資料是否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簽字蓋章。

其次,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腳手架等七項內容(詳見檢查要點)。

在檢查過程中,要向陪同檢查的人員詢問有關安全防護和安全知識的問題,壹是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的真實性,二是檢查相關人員對安全防護措施的掌握情況。

最後,現場反饋檢查結果,通報安全事故隱患。隱患嚴重的,要下達停工整改通知書。各檢查組和有關單位,在檢查中遇到技術問題難以確定的,要立即上報。根據汛期特點,本次檢查要重點檢查監控附近山體、斜坡、低窪地帶和沿海地區的在建工程、新建工程和停工工程,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防止風暴潮引發的崩塌、滑坡、洪水等事故。

二、檢查重點

本次檢查的重點主要是腳手架及模板工程、基坑開挖、塔吊及吊裝作業、臨建設施、圍墻(含停工工程)、建築裝飾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等七項主要內容:

(壹)腳手架和大模板工程

1,腳手架立桿基礎是否平整堅實,排水是否通暢(排水溝);

2、腳手架與建築物拉結牢固可靠,數量符合要求;

3、整體提升腳手架安裝使用備案證明(市建管局備案);

4.懸挑腳手架的懸挑梁是否采用型鋼(工字鋼等。);

5.搭設的接收平臺是否有獨立的支撐系統,禁止與腳手架連接,禁止在腳手架上懸掛水桶等重物;

6、模板支撐系統應有受力分析、計算並經建設和監理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以確保基礎牢固和支撐可靠;

7.是否嚴格執行模板安裝和拆除前的審批制度,大模板搭設時是否有固定的堆放架,是否有穩定的支撐和防傾倒措施(審批報告)。

(2)基坑開挖

1、基坑開挖前,是否對場地周邊環境進行過安全評估,並按規定實施保護(施工前安全評估報告);

2.基坑開挖前是否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並經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審批蓋章。深度超過5米或不超過5米但周圍環境復雜的基坑,必須由具有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相關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單位蓋章);

3、基坑開挖後,邊坡、臨邊等。,是否有及時實施階段性保護並有責任人簽字的驗收和觀察記錄(驗收記錄);

4、基坑開挖工程是否有專人負責,專人監護,並記錄無限坡及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變化情況(監測記錄表)。

(3)塔吊和吊裝作業

1,拆卸塔吊的隊伍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是否持有相關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塔吊拆卸、驗收、使用等相關程序手續是否健全並嚴格執行;

3、塔吊在安裝和維修中,是否違規使用其他代用部件和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裝的塔吊(查看維修記錄);

4、塔吊各種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範的要求施工,基礎資料是否齊全,排水措施是否有效;防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檢查塔吊和防雷裝置的基本信息)。

(4)圍墻

1,磚墻是否按照規範的規定和市建委的要求設計施工;

2、磚砌圍墻安全美觀,做到基礎牢固,墻體砌築牢固可靠,有無粘土、雜土砌築,墻體砌築空心;

3.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堆放在圍墻內外,不靠墻;建築垃圾是否及時清運;

4、磚墻有無裂縫、傾斜、塌陷,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立即拆除重新砌起(嚴格執行);

5.項目經理、總監、安全監督是否定期對圍墻進行檢查驗收,並填寫驗收記錄;

6.是否有防風暴潮體系及實施措施(上)。

(5)臨建設施

1.臨建砌築所用的磚、石、砂漿、屋面梁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幹砌;

2.屋頂是否使用紅瓦,不得使用石棉瓦,嚴禁使用菱形苦土板房;

3.項目經理、總監、安全監督是否定期對臨建設施進行檢查驗收,並填寫驗收記錄;

4、是否有防止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措施(上墻)。

(6)建築裝飾

1.現場是否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了消防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配備了消防器材,電箱、庫房配備了幹粉滅火器,設置了安全通道。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儲存、發放和使用是否有嚴格的管理措施;電焊等動火作業是否經過嚴格審批和監控(動火監護人、審批表);

3.臨時用電是否執行“三級配電、雙極保護”和“三相五線制”的規定。

(7)施工臨時用電

1、變(配)房有無可靠的防雨措施;

2、施工現場在大雨天氣是否停止供電作業,雨後是否檢查所有電力設施和線路並做好記錄;

3、有無嚴格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是否可靠。

擴展數據:

安全施工

安全系統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壹系列活動,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和財產安全,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我們應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是項目的負責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過程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中的不安全缺陷。負責人應在施工前進行安全檢查,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設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施工項目的安全,協調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並監督各項措施的落實。

3.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進壹步提高安全意識。

4.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堅持“三不放過”、“施工前交底、施工後講評”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等相關規定。

5.嚴格按照規範和程序施工。員工應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小心謹慎,杜絕壹切僥幸心理,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安全規則

1.任何進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酒後上班,或帶其他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

2.使用梯子時,不準遮擋,不準在高處使用。梯腳應有防滑措施。如果梯子超過兩米長,應該有監護人。禁止兩人以上在梯子上共同作業,斜梯中間要系牢繩索。

3.移動電動工具的使用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帽和腳手架外安全網進行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損壞的電器元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電源應分開,並應有二次保護。電氣設備壹機壹閘,嚴禁亂接亂拖,壹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並派人在下面監督工作。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為橡膠電纜,嚴禁使用塑料花線,嚴禁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

8.設備的保護裝置應完好,特別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應接地或接零良好。

9.施工設備應在現場維護,並保持完好率。嚴禁帶病作業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的材料和設備應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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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13.特殊工種要求持證上崗。

現場文明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應整齊堆放在指定地點。

2.保持現場周圍環境清潔,進出物料後清理現場。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拒絕與本工程無關的人員進入施工工區。

4.工具房裏零散的材料堆放整齊。

5.施工現場要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下班清理作業面。

6.做好現場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保護好自己的產品和其他類型的產品。只有互相保護,才能保證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7.服從並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建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