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7天時間可以申請解除。經營者要求陳述、申辯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依照《行政處罰法》、《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充分聽取經營者的意見。 經營者要求舉行聽證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依照《行政處罰法》、《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組織聽證。經營者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或者聽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的,視為放棄。
法律依據:《責令價格違法經營者停業整頓的規定》
第九條 責令停業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7天。
第十條 經營者在停業整頓期間,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