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第三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壹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根據上述法律,農民購買直接用於農業的生產資料,也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可以要求店家或者廠家賠償產品造成的財產損失。
法律意見
壹是因購買假化肥並用於生產,造成經濟損失二萬元以上的,達到刑法第壹百四十七條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中“造成生產重大損失”的數額起點;
第二,制假售假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或者貨值金額達到654.38+0.5萬元以上的,也涉嫌構成銷售偽劣商品罪。可以要求工商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符合立案條件的,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妳可以向檢察機關提出立案監督,檢察機關會監督公安機關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壹)
第二十三條【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案(刑法第壹百四十七條)】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的,涉嫌下列情形。
1,造成生產損失2萬余元;
2.對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形。
在2021-11-23回答。
同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