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豪华酒店 - 武漢市突發事件應急征用補償實施辦法

武漢市突發事件應急征用補償實施辦法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規範突發事件征用補償工作,維護公眾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67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應急征用與補償。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應急征用,是指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下同)為應對突發事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使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相關物資和場所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緊急征用補償,是指緊急征用後,市、區人民政府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補償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收款人,是指對被征用的物資、場所擁有所有權或者用益物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四條應急征用的對象包括應對突發事件急需的場地、設施、設備、車輛等物資(以下簡稱征用物資和場所)。第五條應急征用與補償工作應當遵循統籌推進、合理征用、效率優先、依法補償的原則。第六條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應急征用與補償工作,各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應急征用與補償工作。第七條應急征用補償資金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市、區人民政府多渠道籌集,統籌安排。屬於市級事務的,補償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屬於區級事務的,補償資金由區級財政承擔。第八條各區人民政府不得跨轄區實施緊急征用。當轄區內應急物資和場所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時,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市人民政府協調組織征用。第九條市、區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職責範圍內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所需物資和場所的調查登記工作,建立應急征用初步目錄並告知權屬單位或者個人,同時制定相應的應急征用預案。

列入應急征用準備目錄的物資和場所應處於通常適用狀態。市、區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了解列入應急征用準備目錄的物資和場所的使用和權屬情況,及時更新應急征用準備目錄。第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服從征用單位作出的緊急征用決定,履行緊急征用決定規定的義務,配合征用實施單位采取緊急征用措施。第十壹條在應急征用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由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二章征用的實施第十二條突發事件發生後,市、區人民政府采取調用現有儲備資源、緊急采購等措施後仍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的,可以采取緊急征用措施。

應急征用措施應當與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適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於最大限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第十三條需要實施緊急征用的,由市、區人民政府履行統壹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時作出緊急征用決定。

征收實施單位由市、區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規定確定,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單獨確定:

(壹)糧食征用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實施;

(二)能源征收由發展改革部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或者商務部門實施;

(三)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的場所、人員、物資征用,由衛生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或者醫療保障部門實施;

(四)衣物、棉被等救災物資的征用,由應急管理部實施;

(五)征用交通設施、設備和運輸工具,由交通部門實施;

(六)工程機械的征用由城鄉建設部門或者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實施;

(七)征用市政工程維護設備由城管執法部門實施;

(八)特種設備的征用由市場監管部門實施;

(九)征用體育場地由體育部門實施;

(十)征用旅館、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由商業部門實施;

(十壹)征用廣場由當地人民政府實施;

(十二)其他物資和場所的征用,由相應的主管部門進行。第十四條征用實施單位應當依法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送達緊急征用決定。緊急征用決定書應當密封,並載明下列事項:

(壹)征用單位、征用實施單位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基本情況;

(二)征用的依據和理由;

(三)被征用物資和場所的名稱、數量、規格及相關技術支持要求;

(四)交付被征用物資的時間、地點和場所;

(五)征用期限;

(六)不履行緊急征用決定規定的義務的法律後果;

(七)征用的救濟渠道。

因情況緊急,無法提前送達緊急征用決定的,征用實施單位可以提前通知,緊急征用。緊急征用後,征用實施單位應當在48小時內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