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業主裝修房屋前應向房屋的基層管理單位登記,並到當地街道辦事處城管部門辦理開工審批。凡涉及主體結構拆除和明顯處理荷載的,房管人員和裝修戶必須到房屋鑒定部門進行驗收。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滿足各項施工條件,允許開工建設的批準文件。它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建設的合法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壹。無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屬於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各類建設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開工項目,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