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住宿人的證件是當地公安局認可可以登記入住的有效證件均可以。有效證件包括居住在境內的中國公民,為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居住在境內的16周歲以下的中國公民,為戶口簿,但未成年人入住酒店需有成年人攜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為武裝警察身份證件;香港、澳門居民,為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外國公民,為護照或者是公安機關出示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壹)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