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專用發票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作為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
2.應稅銷售的,納稅人應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
4.屬於壹般納稅人的企業,其工作人員出差並入住酒店,應從酒店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煙草和酒精的稅收分類:
1.煙草稅:對煙草制品征收的消費稅,由煙草企業在生產和批發環節繳納;
2.消費稅:煙酒作為特定消費品,除增值稅外還要征收消費稅;
3.增值稅:煙酒在銷售過程中需要繳納的壹種流轉稅,稅率因產品不同而異;
4.企業所得稅:煙酒企業扣除成本、費用和稅金後的凈利潤應繳納的稅款;
5.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這是在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稅收的基礎上,按照壹定比例繳納的附加稅。
綜上所述,煙酒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並可以從其收入中扣除。因此,壹般納稅人企業因公入住酒店時,應向酒店索要增值稅專用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壹條
應稅銷售的,納稅人應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應稅銷售行為的買方是個人消費者;
(2)免稅條款適用於應稅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