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派出所有以下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維護轄區公共秩序;
2、負責常住戶口、暫住戶口的管理,受理常住戶口變更登記和暫住戶口登記;
3、負責身份證的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對普通罪犯的幫教工作,組織實施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二、派出所的職責是什麽?
1,收集、掌握、上報影響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穩定的情報信息;
2、管理區域內的實際人口(包括本區域內的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境外居民);
3、依法管理特殊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等危險物品的區域;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壹工作時間,周六、周日為每周休息日。不能執行前款規定的統壹工作時間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