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期間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30天後可以離職。如果要在30天內離職,需要和公司協商。如果公司同意,妳可以早點走。不同意就要繼續工作,等30天。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