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地方財政對臨時裝修征用的酒店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或減免稅收政策。比如,對於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時納稅的酒店服務業,企業可以依法申請延期納稅。對提供隔離場所的酒店,可按規定申請相關減免稅。如果他們核實後符合要求,他們將加快增值稅退稅。
2.疫情發生後,旅館應對客房、設備和設施進行嚴格的清潔和消毒。建議地毯、床上用品、毛巾等布草交由從事醫院布草洗滌的專業機構處理。軟包裝設施(包括地毯、床上用品、毛巾等。)有條件可以更換,並請相關檢測機構提供檢測報告。
3.對於疫情期間被隔離的酒店,今後將出具證明,鼓勵網絡平臺或旅行社在疫情發生後積極選擇酒店作為客人住宿場所,確保責任酒店未來有持續穩定的客源,促進酒店餐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基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條比較好的條款規定,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國務院有權在緊急情況下,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和有關設施、設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措施處理的自然災害、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十二條規定,有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為應對突發事件,可以征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