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項目:
1,單體建築面積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園林建築工程。
2.高度為21米以上的仿古塔。
3、9米高及以上的牌樓、牌坊。
4、25000平方米及以上綜合性園林建設。
5.按比例縮小的模擬項目。
6.堆放50噸以上的石英山或150噸以上的史靜(黃臘石、太湖石、花崗巖)或塑高9米以上的假獅山。
7、單車道綠化帶寬度5米,道路綠化面積1.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綠化工程;
8.累計寬度為四米,道路種植面積為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綠化工程為兩條獨立的綠化帶。
9、累計寬度20米以上的三條以上綠化帶(含路肩綠化帶),道路種植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
10,公園綠地面積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綠化工程。
11.綠化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酒店花園綠化工程。
12.綠化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屋頂花園綠化工程。
13、總綠化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其他綠化工程。
二等項目:
1、單體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園林建築工程。
2.高度為15米及以上的仿古塔。
3.重檐牌樓和高度低於9米的牌樓。
4、2萬平方米及以上綜合性園林建設。
5、風景園林橋及園林小品。
6、園林藝術圍欄(帶琉璃瓦屋頂、玻璃窗或景觀門窗)。
7.堆放20噸以上的石英山或80噸以上的史靜(黃蠟石、太湖石、花崗巖)或6米以上的塑料假山。
8.單條綠化帶寬度5米以上,道路種植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綠化工程。
9.累計寬度4米,道路種植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的綠化工程。
10,累計寬度15米,道路種植面積40000平方米以上的三條以上綠化帶(含路肩綠化帶)。
11,綠化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園綠化工程。
12.面積800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酒店花園綠化工程。
13.綠化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屋頂花園綠化工程。
14、累計綠化面積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其他綠化工程。
三種類型的項目:
1、單體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園林建築工程。
2.高度低於15m的仿古塔。
3、高度9米以下的單檐牌樓、牌樓。
4、1萬平方米及以上綜合園林建設。
5.用20噸以下的石山或80噸以下的史靜(黃蠟石、太湖石、花崗巖)或6米高以下的塑石山堆砌壹座假石山。
6.庭院橋和花園草圖。
7.花園路項目。
8、單車道綠化帶寬度5米,道路綠化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的綠化工程。
9.累計寬度4米,道路種植面積小於8000平方米的綠化工程。
10,累計寬度15米,道路種植面積小於40000平方米的三條以上綠化帶(含路肩綠化帶)。
11,綠化面積小於20000平方米的公園綠化工程。
12.賓館、酒店花園綠化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下的綠化工程。
13.綠化面積小於300平方米的屋頂花園綠化工程。
14、累計綠化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綠化工程。
四種類型的項目:
1和1萬平方米以下綜合園區建設。
2.花園壹般都有圍墻和柵欄。
3、砌築花槽、花池。
4、僅綠化路肩綠化工程
5.該路段只是人行道上樹木的綠化工程。
6.累計綠化面積1萬平方米的其他綠化工程。
註意:
1.風景園林工程是指亭、廊、船、亭、閣、亭、閣、塔。
2.園林小品指門樓、景觀墻、帶景觀墻的假山、樹(5米以下)、竹、凳等小型工藝建築。大廳,建築,亭子,寺廟,
3.綜合園林建設是指景觀、公園、遊樂場、公園式墓地等區域的所有園林建設。按園林建設規模分類,其建築面積以項目批準為準。
4.縮尺仿制工程是指對特定的建築、景點、石頭景觀、自然樹木、動植物等進行縮尺、仿制、定型的工程。
5.風景名勝區景觀小品是指風景名勝區、公園、陵園、賓館、別墅等區域的景觀小品。
6.園林小品是指工廠、礦山、機關、學校、住宅小區等區域的園林小品。
7.綠化工程是指植樹、移樹的市政綠化工程,以及居住區、工廠、賓館、酒店、別墅的庭院綠化布局工程。
8、道路綠化工程是指按定額計算的工作內容,包括道路兩側的喬木和灌木、綠化帶地被等。
9.庭院綠化工程是指定額中規定的工作內容,包括花壇、草皮、綠籬、樹木和灌木等。
10,在單位工程中,有幾個特征,誰符合其中壹個特征,就是這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