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因為工作被打了。那就是工傷了。酒店需要提前付款。可以向經理的上級反映。如果上級不管,打電話給勞動監察大隊。
工傷認定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工傷主要有以下幾種:
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1.2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3因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遭受暴力等意外傷害;
1.4患有職業病;
1.5在工作出差期間受傷或發生意外事故且下落不明的;
1.6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
1.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工傷:
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傷的;
2.3員工原在部隊,因戰、因工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
3.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3.1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造成人員傷亡;
3.2醉酒致人傷亡的;
3.3自殘或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