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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飯店承包簡單的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壹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個體飯店承包簡單的合同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壹起來看看吧。

個體飯店承包簡單的合同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壹、基本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

 2、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

 3、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4、該餐廳實測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場所衛生許可證等。

 2、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三、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妨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幹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四、承包金額

 1、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 元(大寫:),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到甲方指定銀行賬號:,開戶行:,甲方收到款項後出具收款憑據。

 2、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期滿歸還時,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七、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幹擾。

 八、乙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3、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4、乙方在承包期間,其個人發生任何非常事故,責任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即甲方概不負責)。

 5、在承包期間,如因乙方衛生問題或食物質量問題以及其它問題引起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除可在爐竈生火做飯做菜外,不準在其它任何地方生火,不準在廚房吸煙,要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如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災,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壹切責任。

 7、乙方須提供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予甲方保管。

 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並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後日內仍未交付。

 十、乙方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後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十壹、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其他

 1、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做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個體飯店承包簡單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同協商,就甲方將位於 飯店承包給乙方經營,按下列條件達成如下協議:

 壹、承包方式:

 ①按年度承包,承包期間只有經營管理權。

 ②乙方在承包期內如不繼續經營,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同協商,將飯店轉讓或再出租後,甲方退還乙方本年度余下的房租及租金。

 二、承包期間飯店的虧損及贏利安全風險與甲方無關(贏利歸乙方所得,虧損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期間:飯店所產生的壹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包括工商、稅務、衛生、物業、水電暖氣費用等。甲方保障飯店暖氣管道暢通,能正常使用。

 四、到期之前,若繼續承包提前壹個月交房租及飯店租金,如果不再承包提前兩個月告知甲方。

 五、房屋租金每年 元整,每年提前壹個月交下壹年房租,日期為每年月 日,續租三年不漲房屋租金,押金為壹次性交。

 六、飯店承包為每年 元整。押金為 元整,租期滿後,承租到期前提前壹個月給甲方租金,乙方將壹切費用結清,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承包期內乙方如發生水災、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

 八、乙方不得在飯店場地內進行違法傳銷或違法賭博等壹切經營行為,在承租期間產生的壹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同遵守,不得違約,飯店內外所有物件見後附清單。

 十、房屋租金,飯店租金,押金,以收據為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體飯店承包簡單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第壹條租賃房屋座落在聊城市經濟開發區華山路11號(黃河路路口東北角)地稅辦公樓B區B座二層樓、上下各四間,建築面積約436平方米。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金:前3年年租金為 元,以後每年 元。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年租金壹次性交付。簽訂合同生效對應日始十天內支付。

 第五條乙方負責支付合同期內承租房屋的水費、電費和采暖費用。水費、電費由乙方按分戶表、采暖費按承租房屋面積直接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兩個月壹交,采暖費取暖前交)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

 乙方將承租房屋作為飯店用途。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

 1、甲方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承擔該房屋建築、水、電、暖設施的維修,並負擔由不成,任何壹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壹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個體飯店承包簡單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汙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XX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壹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裏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壹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並必須在每周星期四交壹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周壹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並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幹凈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XX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於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8、對於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壹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裏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範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於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幹、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裏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並不屬於可賣垃圾範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 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並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於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 元整 。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裏。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於“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裏)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於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願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壹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XX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施?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壹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 年,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壹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年 月 日

個體飯店承包簡單的合同5

 甲方:

 乙方:

 第壹條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壹致,訂立如下協議:

 第二條 甲方提供飯店給乙方經營餐飲項目。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第四條 甲方保證飯店營業執照等各種合法證件手續資料齊全。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第六條 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壹切善後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條 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承包經營期內,***交資產押金 元。每月租金 元,按季度付給甲方(每季度 元),提前十天付給甲方。

 第九條 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如發現有轉讓事實,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第十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第十壹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協議,如確須中止協議,乙方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2個月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終止承包經營活動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支付乙方1個月與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承包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房屋、設施進行改動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自理(含公用水、電費及維修費等)。乙方自購的設備、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終止(含提前終止)承包協議後,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元,承包結束後退還。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終止等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同簽章送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