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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佛教法師開示,素食的問題,與開飯店矛盾嗎?

“三凈肉”釋疑

所謂“三凈肉”,即符合三個條件的肉。這三個條件是:

壹、不見殺;

二、不聞殺;

三、不疑為我而殺

可以說,凡是買來吃的肉,都不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因為殺生的人是為食客而殺,若我買了這肉來吃,這就正是為我而殺的,違反了第三條“不疑為我而殺”。

這個道理換成其它商品也說得通。比如妳買了壹個電話,雖然這電話不是妳制造的,但妳買了,這電話就正是為妳而制造的,難道不是嗎?

故《入楞伽經》(大正藏 0671)雲:

三種名凈肉,不見聞不疑,世無如是肉。

《入楞伽經》又雲:

大慧,若壹切人不食肉者,亦無有人殺害眾生。由人食肉,若無可食處處求買,為財利者殺以販賣,為買者殺,是故買者與殺無異。是故食肉能障聖道。

* 不過,“三凈肉”不存在,只是就壹般意義(俗義諦)而言。若是大成就者以神通變化出來的肉,就能完全符合“三凈肉”的條件。如:

《大佛頂首楞嚴經》(大正藏 0945)雲: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凈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雲何是人得出三界。

* 可見,除了這種神通變化出來的肉,其它肉都不能說是“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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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佛為何要提出“三凈肉”這壹概念呢?佛經裏早已解釋得十分清楚:是因為有些人無法做到立即完全素食,所以就先允許“三凈肉”,讓他們循序漸進,最終做到完全不食肉:

《大乘入楞伽經》(大正藏 0672)雲:

大慧,我於諸處說遮十種、許三種者,是漸禁斷,令其修學。今此經中,自死、他殺,凡是肉者壹切悉斷。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亦不現許、亦不當許。大慧,凡是肉食於出家人悉是不凈。

《大般涅槃經》(大正藏 0374)亦雲: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雲何如來不聽食肉?”

“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凈肉?”

“迦葉,是三種凈肉,隨事漸制。”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凈、乃至九種清凈而復不聽?”

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大般涅槃經》(大正藏 0374)又雲:

善男子,不應同彼尼幹所見。如來所制壹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凈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壹切悉斷。及自死者。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壹切肉也。

* 以上經文,說明了循序漸進斷肉之義,並且連自然死亡的動物的肉,都禁止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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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佛也吃肉,這是嚴重的謗佛

《入楞伽經》(大正藏 0671)雲:

是故大慧,若彼癡人自言律師,言毗尼中聽人食肉,亦謗我言如來自食,彼愚癡人成大罪障,長夜墮於無利益處、無聖人處、不聞法處,亦不得見現在未來賢聖弟子,況當得見諸佛如來。大慧,諸聲聞人常所應食,米面油蜜種種麻豆能生凈命。非法貯畜、非法受取,我說不凈尚不聽食,何況聽食血肉不凈。大慧,我諸聲聞、辟支佛、菩薩弟子食於法食,非食飲食,何況如來。大慧,諸佛如來法食、法住、非飲食身,非諸壹切飲食住身,離諸資生愛有求等,遠離壹切煩惱習過,善分別知心心智慧壹切智壹切見,見諸眾生平等憐湣。是故大慧,我見壹切諸眾生等猶如壹子,雲何而聽以肉為食,亦不隨喜,何況自食。

《大乘入楞伽經》(大正藏 0672)亦雲:

大慧,若有癡人,謗言如來聽許食肉、亦自食者,當知是人惡業所纏,必當永墮不饒益處。大慧,我之所有諸聖弟子,尚不食於凡夫段食,況食血肉不凈之食?大慧,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尚惟法食,豈況如來?大慧,如來法身非雜食身。大慧,我已斷除壹切煩惱,我已浣滌壹切習氣,我已善擇諸心智慧,大悲平等普觀眾生猶如壹子,雲何而許聲聞弟子食於子肉,何況自食?作是說者無有是處。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大正藏 0670)雲:

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

* 以上經文是說佛根本不需要飲食,更不會食肉了。

* 術語“段食”,乃四種食之壹。四種食為:

(壹)段食:人及畜生,都是段食。

(二)觸食:接觸壹下,就能得食。鬼是觸食。

(三)思食:只要想壹想,便吃飽了。天人是思食。

(四)識食:連想也不用想了,就是在第八識內,有吃東西的機能。四空天是識食。

佛早已超越這四種食的境界,怎麽還會食肉(段食)呢?

《大般涅槃經》亦雲:

善男子,如來之身已於無量阿僧祇劫不受飲食,為諸聲聞說言,先受難陀、難陀波羅二牧牛女所奉乳糜,然後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實不食。我今為於此會大眾,是故受汝最後所奉,實亦不食。

《大般涅槃經》又雲:

我又示現受人信施,然我是身都無饑渴,隨順世法故示如是。

《妙法蓮華經》雲:

其佛、以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為壹佛土,七寶為地,地平如掌,無有山陵溪澗溝壑,七寶臺觀、充滿其中,諸天宮殿,近處虛空,人天交接,兩得相見。無諸惡道,亦無女人,壹切眾生,皆以化生,無有淫欲。得大神通,身出光明,飛行自在,誌念堅固,精進智慧,普皆金色,三十二相、而自莊嚴。其國眾生,常以二食,壹者、法喜食,二者、禪悅食。

故《入楞伽經》雲:

若有說言,佛毗尼中說三種肉,為不聽食、非為聽食,當知是人堅住毗尼,是不謗我。大慧,今此楞伽修多羅中,壹切時壹切肉,亦無方便而可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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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世時,弟子行頭陀行(乞食),若別人施舍的飯食中有肉,怎麽辦呢?

這個問題,在《大般涅槃經》中早有回答。

《大般涅槃經》雲:

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雲何得食應清凈法?”

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汙,

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壹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即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是則名為能隨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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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食肉?

為何不食肉?原因可以舉出很多,而其中主要的原因之壹就是:在無數次的輪回當中,壹切眾生都曾是我們的父母、兄弟、姐妹、眷屬。註意:南傳佛教同樣承認輪回,因此信仰南傳佛教者也不能不承認:妳所吃的動物,都曾經是妳的父母、兄弟、姐妹、眷屬!試問,若是妳父母親屬的“三凈肉”,妳就忍心吃了嗎?既然所有動物都曾經是我們的父母親屬,我們又怎能忍心吃它們呢?

《入楞伽經》雲:

是故大慧,我觀眾生輪回六道,同在生死、***相生育,叠為父母兄弟姊妹,若男、若女、中表內外六親眷屬,或生余道善道惡道常為眷屬。以是因緣,我觀眾生更相啖肉無非親者。由貪肉味,叠互相啖,常生害心,增長苦業,流轉生死,不得出離。

《入楞伽經》又雲:

世尊,我聞佛說諦觀六道,我所啖肉皆是我親,乃知食肉眾生大怨、斷大慈種,長不善業、是大苦本。

故《入楞伽經》雲:

佛言:大慧,羅剎惡鬼常食肉者,聞我所說,尚發慈心、舍肉不食,況我弟子行善法者,當聽食肉?若食肉者,當知即是眾生大怨、斷我聖種。大慧,若我弟子聞我所說,不諦觀察,而食肉者,當知即是旃陀羅種,非我弟子,我非其師。是故大慧,若欲與我作眷屬者,壹切諸肉悉不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