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部分省份出臺了餐飲方面的規定,整理如下:
貴州六盤水1。2020年8月5日,六盤水市發布的公告稱,對幹部群眾舉辦升學宴、教師宴作出了規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堅決做到三不,即不經營、不參與、不支持;
2.黔南州荔波縣。2020年8月4日,黔南州荔波縣發布公告,規定了幹部群眾組織進修、宴請教師的有關事項。嚴禁違規舉辦校宴、答謝宴,利用子女上學之機違規收受禮金、禮品、消費卡等款物;
3.遵義市余慶縣。2020年7月30日,余慶縣紀檢監察機關將集中力量加大對幹部職工頂風違紀舉辦升學宴、狀元酒、教師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4.黔南州獨山縣。市民違規舉辦酒席的,壹經查實,主辦方將無條件退還禮金,承辦酒席的酒店將受到處罰;
5.鎮寧自治縣。為避免婚禮等所有宴會期間人員聚集導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鎮寧自治縣全面禁止婚禮等所有宴會;
6.青龍縣。晴隆縣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發出通知稱,為有效防止冬春季節新冠肺炎疫情和傳染病的傳播,阻斷因亂辦酒席導致人員聚集、紮堆造成的傳播風險。允許的酒席類型是婚宴酒和喪禮酒,除了這兩種是禁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八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壹)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計劃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報告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趨勢;
(三)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和效果評估;
(四)開展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診斷和病原鑒定;
(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六)開展健康教育和咨詢,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
(七)指導和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
(八)開展傳染病防治的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提供技術咨詢。
國家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監測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和分布,預測重大傳染病的流行趨勢,提出防控對策,參與和指導疫情調查處理,開展傳染病病原鑒定,建立檢測質量控制體系,開展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
設區的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免疫接種、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監測和報告本地區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常見病原微生物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