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7日19: 04,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新嘉酒店所在樓房發生倒塌,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794萬元。事發時,該酒店為泉州市鯉城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來務工人員健康觀察點。
2020年7月,國務院批復福建泉州新嘉酒店“3·7”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認定福建泉州新嘉酒店“3·7”坍塌事故是壹起以違法建設、改建、加固為主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擴展數據
福建嚴厲查處泉州新佳酒店“3·7”坍塌事故相關責任人;
福建泉州新嘉酒店“3·7”坍塌事故發生後,福建省公安機關依法對23名責任人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事故中涉嫌違紀、瀆職、職務犯罪的49名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泉州新興機電工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金強、泉州廣信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調輝等23名責任人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並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賴開祖、鯉城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財水、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原副局長張等7名公職人員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福建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對事故中存在失職行為的41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人受到誡勉談話。其中,省管幹部9人,省以下泉州幹部33人;主要領導14人,重要領導5人,主管2人,直接領導21人。處級幹部7人,科級幹部13人,其他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