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發生在秦始皇時代。提議者是裏斯。這個焚書在《史記·秦始皇本紀》和《李斯列傳》中都有提及,相當詳細。所以重點放在第二本燒上。燒書的原因是壹個論點。爭論的主角壹個是周,另壹個是春。爭論的焦點是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利弊,以及秦朝應該實行哪種制度。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鹹陽宮設宴款待群臣。在敬酒的過程中,周給秦始皇磕頭,說陛下平定大海,流放蠻夷,日月光照。以諸侯為郡縣,皆大歡喜,無戰事,代代相傳。自古不及陛下,涉秦始皇非常高興,稱贊周。
這個時候,淳於越坐不住了。他站出來反對,說:現在陛下有海,妳的孩子是老百姓。壹旦出事,誰來救妳?況且我以前沒在壹個縣,也沒聽說過國家大政方針不學古能長久的。現在周又在擡舉妳,這說明他不是壹個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