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酒店入住登記
(1)持住宿登記單上端,同時持筆的下端,遞給客人,請其填寫。
(2)核實人證是否壹致,對證件進行掃描並保存。
(3)核查住宿登記單是否填寫齊全,如有缺項或不詳的情況,應詢問或根據證件補充完整。如客人無貴重物品寄存,請其在登記單的右下角簽名。並記錄下車牌號。
(4)確認付款方式(掛帳、信用卡、現金)。
(5)將證件,房卡,壹起交給客人,並提醒初次到酒店的客人所住房間的大概位置。
(6)如有大件行李,可讓行李員為其搬運。
(7)通知房務中心及總機房,將入住資料輸入電腦。
二、入住酒店註意事項:
1、酒店房租以日計算,中午十二時至次日中午十二時為壹天;如需提前入住或逾時退房,請與酒店前臺聯系;
2、客人在酒店前臺辦理登記入住手續時,需交納壹定數額的定金,定金除房費外,還需交納100——1000元的押金,視各酒店的不同規定;
3、客人之現金、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請存放於前臺收銀處或客房的保險箱中;
4、房內冰箱物品需付費,但是茶包及咖啡包是免費的,有些電視的特定臺要付費的請註意;洗浴用品並不是全都免費的,使用前請註意提示;
5、電話費、洗衣、房間送餐、按摩等服務消費自理。
6、請愛護房內物品,如有損壞或遺失,酒店有權要求賠償。
7、嚴禁攜帶武器、易爆、易燃、劇毒以及有放射性、有刺激性、有異味的物品進入酒店內;另外,寵物也是嚴禁帶入酒店內的。
8、每間酒店都有不同的規定,以上僅作參考,具體規定請您在入住酒店前向酒店前臺咨詢。
三、疫情期間,入住酒店應註意這4點
1、選擇酒店時,應首選位置相對獨立、通風條件較好、相對遠離人口稠密居民區的酒店。同時,註意觀察酒店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2、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3、個人清潔到位
4、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條 港口、機場、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國境衛生檢疫機關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向國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互相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