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同意妳行籌建北京昌平支行。擬設立支行全稱為:“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簡稱“杭州銀行北京昌平支行”),地址為:“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3號”。
二、上述支行的籌建期限為6個月。未能按期完成籌建,應在籌建期限屆滿前1個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請。籌建期滿仍未完成籌建工作,籌建批準自動失效。
2013年2月27日批復的,籌建期6個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