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離婚,夫妻壹方,向法院申請查詢夫妻另壹方在賓館開房記錄,法院不會理睬;
2、如果夫妻壹方懷疑夫妻另壹方與其他人發生性關系,自己可以找人去抓,可以通過錄音,錄像拿到證據;
3、如果夫妻壹方懷疑夫妻另壹方有在賓館嫖娼,這應該是警方管的事。不是法院管的事情;
4、夫妻壹方想離婚,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壹方起訴離婚,應該去法院申請。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