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酒店入住者本人來說,在入住前登記個人信息,不僅是對社會的壹種負責任,也是對自身安全的壹種保障,要知道如今的酒店安保和公安系統都是相互聯系的存在,壹旦入住者遇到了任何突發情況,警方在第壹時間就可以掌控壹切發展的動態。
法律依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
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