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酒店加盟 - 11歲女孩網戀被“欺負”了。為什麽男人在知道女孩年齡的情況下還會這麽做?

11歲女孩網戀被“欺負”了。為什麽男人在知道女孩年齡的情況下還會這麽做?

雖然法律規定只要雙方自願發生性關系,就不構成犯罪,但是對方才11歲。真的很讓人生氣,不僅僅是因為女生無知,更是因為男人藐視法律。

事件的發展。太原警方接到報案,對方稱其11歲女兒小蓉被壹男子強奸。警方接到報警後,第壹時間展開調查,不久後將嫌疑人抓獲。

經警方調查,小榮與該男子只是網友,因相距不遠而相識。見面後,小榮向對方表達了自己的年齡,但還是被該男子強奸了。整個事件發生半個月後,小榮才敢把這件事告訴母親,小榮的母親得知後立即選擇了報警。

在訊問嫌疑人時,該男子稱,當時小榮向她表明自己是成年人,所以沒有抗拒與她發生性關系。

11歲女孩看不出來?那是騙人的。沒有限制。相信大家都有壹種感覺,壹個人即使只相差壹歲,氣質上也會有巨大的差距。壹個11歲的女孩還沒發育。妳告訴我妳分不清她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

這個理由真的讓我覺得無限。

他之所以這樣跟警察說,無非是想把責任推卸給小榮。這樣我可以減輕我的懲罰。

他的僥幸心理傷害了他。他之所以敢這麽做,他的僥幸心理起了很大作用。他可能知道小蓉的真實年齡,但他也認為她既然來了,證明她家裏管得不是很嚴,她才11歲。就算和她發生關系,只要身體沒問題,什麽都不會發生。

他覺得和小榮發生關系後,小榮絕對不敢告訴父母。而他就是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才敢對小榮做出這樣的事情。

新鮮感可能是最大的吸引力。壹個人最大的誘惑就是新事物的誘惑。男方可能沒有想到對方是壹個11歲的女孩,但是見面才知道對方是壹個11歲的女孩。心裏的新鮮感油然而生。

畢竟我30歲了,還沒嘗試過壹個女生是什麽感覺。壹個人自然會對自己沒嘗試過的東西感興趣,而對於壹個將近30歲的男人來說,小孩子的年紀的人是最容易被控制的,男人心裏有這樣齷齪的想法,所以他沒有忍住心中的躁動,就做了這樣的事情。

網絡的復雜和孩子的無知。互聯網的普及真的是壹把雙刃劍。很多人受益於互聯網,也有人毀於互聯網。

壹個剛滿11的孩子,自然對世間萬物都感興趣。小蓉自然是其中之壹,她也沒有想到,去見網友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可能在她看來,如果她去見壹個網友,可能會和對方成為好朋友,可能會去和他玩,去看電影什麽的。

但正是因為孩子的單純和無知,讓很多心懷不軌的人有了可乘之機。

沒有絕對的對錯。就這件事來說,雖然男方的過錯更大。但是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對錯。

對於邊肖,我不相信這個女孩是完全被強迫的。兩個人壹起打遊戲,壹起網戀,甚至在酒店訂下了和網友見面的地方。

小蓉雖然是11歲的孩子,但她不是小孩子,現在的孩子都很早熟。她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麽嗎?

顯然,小蓉知道對方的意圖,但她沒有拒絕,而是選擇了默認。

即使她是被逼的,我相信無論她在哪裏,她都會有機會選擇把自己的情況告訴別人。她為什麽不這麽做?大家都知道她為什麽乖乖的跟對方去了酒店。

結論:小容的悲劇也和他的家庭教育密切相關。希望經過這件事,小蓉的父母能重視小蓉的教育,讓她以後不要再做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