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蔡的家人認為,蔡的事情應該由張負責。那麽酒店也有責任。首先,酒店的窗戶設計不合理,上面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然後入住的時候酒店也沒有核實兩個人的身份。後來,法院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認為張某確實對蔡某的死亡負有責任,但酒店與張某的墜樓無關,不應承擔責任。張被判賠償蔡某家屬30萬元。雖然酒店在沒有核實身份的情況下允許兩人入住,但不需要賠償。
我認為張和蔡都有家庭。這種情況下,他們還是出去玩,住酒店。這完全是對雙方家庭的不負責任。不管家裏發生什麽樣的分歧,結婚了都不要招惹別人。我個人認為婚姻中最重要的是對對方忠誠,然後信任對方。趙、蔡的這種行為,完全不尊重雙方家庭。如果兩個人的婚姻真的走不下去了,可以選擇離婚。但是我們不應該在離婚前就出軌,甚至兩個人因為壹次吵架就墜樓,真的很無語。
綜上,這個已婚男人對蔡的死是有責任的。要不是兩人吵架,蔡也不會倒下。但是我覺得這麽激動就墜樓真的太沖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