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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2的策略

很久以前玩過,前陣子無聊玩了個還不錯的遊戲。

以下攻略抄襲。給不給分都無所謂。盡量不要看攻略,玩遊戲只是為了好玩。希望對妳有幫助。

第四個字再見,反轉。

(3月20日邦德酒店紫羅蘭間19:42)

看電影《C將軍!獲得“英雄中的英雄”冠軍,真是壹個歡樂的夜晚。何星三郎太(電視劇版《將軍》的扮演者)作為OB邀請了程步堂壹行,共同慶祝這美好的時光。

與荷蘭之星交談。

(3月20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3月20日某個時候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與何星壹起參加酒店大堂的“新聞發布會”,領取“新聞發布會入場券”。

(3月20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鬥誌昂揚的夜晚,卻因為“警情通知”而“會議取消”!顯然,又發生了壹起案件。我正要去調查發生了什麽,卻被壹個穿著怪異外星人服裝的話匣子(聲音很熟悉)攔住了。原來是門衛——“阿姨(大場香)”!!!

在和姑姑談過之後,真孝建議假裝上廁所調查案情。

(3月20日某個時候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遇到壹個長相奇怪的服務員,把真孝叫走了。

(3月20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見麻煩的米粉攝影師——小澤夏目梅和見刑警大吵了壹架,見刑警被碾壓。

跟刑警了解案情,中間放了《人民檔案王度樓真悟》。

(3月20日某個時候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0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我和何星通話,然後我從他那裏拿到了無線電通訊器,但是我沒有回家過夜。就在這時對講機突然響起,對方自稱是“殺手”,綁架了綾裏真宵!!!求城步堂在後天的庭審中為王都樓真武爭取無罪釋放。

(3月20日某個時候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0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把綁匪的要求告訴電鋸警察。

(?月份?日:?)

我恢復意識的那天晚上,我在壹個黑暗的房間裏見到了“兇手”...

(3月21 08:11誠步堂律師事務所)

春梅壹夜沒睡,因為她擔心晚上的事。壹大早,她和程步堂壹起去了看守所的會議室。

(3月21日08:57看守所會議室)

行為怪異的王都樓根本不配合。有什麽問題就問他,把問題全部推掉,出示證據“新聞發布會準考證”和“電臺電話”。他會在提問前接受辯護。問完所有的問題後,春梅提出用“狗魚”來檢驗王度樓是否真的無辜。檢測結果顯示,沒有精神枷鎖,王都樓沒有說謊。(第壹輪結束)

(3月21,11:34誠步堂律師事務所)

接受王度樓的委托後,他開始調查這起殺人案的“真兇”。

(邦德酒店大堂3月21日某時)

和麻煩的阿姨聊壹聊。

見證了什麽。

(3月21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遇到夏梅,我壹來就纏著城步堂要“相機”。我們可以從她那裏了解壹些信息。(獲取“夏梅的相機”)

獨家報道

(3月21,某時段,邦德酒店望都樓休息室)

我見到了王都樓的經紀人,華工吳旭小姐,和她聊了聊,了解了壹些情況。途中制作了《人物誌藤野》。

殺人的動機。

(3月21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3月21日某時邦德酒店的富士亞諾酒廊)

遇到刑警的時候,我拿到了邦德酒店的俯視圖。

和他溝通,拿到“現場照片”。調查梳妝臺上的“吉他盒”和“玻璃”,給電鋸警察看。聊得正開心的時候,獵妖出現了,打倒刑警後再次向城步堂宣戰!臨走時用東西(藤野野勛的簽名板)砸城步堂,調查簽名板。

(3月21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3月21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與何興談,示人檔案,宮中迷霧,再談得花邊新聞。

(邦德酒店大堂3月21日某時)

k目擊現場:“藤野野勛的簽名板”(壹件證物破四把鎖,聽著鎖的劈裏啪啦聲,真的很爽~)

(3月21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k獨家報道:人民檔案、宮中迷霧、花邊新聞(夏梅的相機資料更新)

(3月21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邦德酒店大堂3月21日某時)

(3月21日某時,警察廳刑事科)

與電鋸刑警對話,展示“花邊新聞”,獲取驚人內幕消息。試圖刨根問底,被獵妖攔住,刑警隊被開除。這時,許久未露面的禦劍憐侍站出來開道。

和於堅交談可以獲得很多重要信息。展示更多相關文件和證據(獲取自殺報告和自殺未遂報告)。

(邦德酒店大堂3月21日某時)

(3月21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3月21,某時段,邦德酒店望都樓休息室)

在談判中遇到獵妖和吳旭。獵妖離開後,揭開吳旭心中的秘密...

k殺人動機:花邊新聞,個人檔案,天野惠,自殺報告,自殺未遂報告。

(3月21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顛簸了壹天後,春梅看起來很累,所以成不堂決定回辦公室。

(3月21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邦德酒店大堂3月21日某時)

(3月21,某時,誠步堂律師事務所)

綁匪又打來電話,真夜打電話到城步廳詢問千尋,春梅立即通過通靈召喚千尋。

(?月份?日:?)

我餓極了,撿起地上的卡,撬開了門。(第二端)

(3月22日09:47,區法院被告第三候審室)

簡單準備後,綁匪又打來電話,說程步堂準備了“禮物”。帶著這個問題,程步堂和通靈者傳喚千尋·春梅進入宮廷。

(3月22日10:00,地區法院第三法庭,對手:禦劍憐侍)

當法庭開庭時,狩魔冥沒有出現在起訴席上。這時書記員進來報告說獵人在去法院的路上被襲擊了!!看來這就是綁匪所說的“禮物”了。為此,禦劍憐侍代表原告出庭。簡短的審判宣言之後,遇見邀請了第壹位證人——嘉治圭。壹場艱苦的戰鬥即將開始...

案件發生在《英雄中的英雄》頒獎典禮之後。

屍體在受害者的休息室被發現。

雖然花了些功夫確認死因,但肯定是他殺。(獲取解剖報告)

起初,空吉他盒被認為是解開謎團的關鍵。(“吉他盒子”數據更新)

我後來發現吉他盒和這個案子無關。

王都樓和受害者藤野弘是對手。

視對方為眼中釘...這就是動力。

還有其他證據,首先是忍者南迦派的紐扣。

這個從衣服上掉下來的扣子是在王都樓衣服的褶皺裏找到的。

另外,兇器刀上明顯留下了被告的指紋。

R1R2被告人為作案買了壹把刀...這是壹起有計劃的謀殺!(“玻璃”數據更新)

(r“刀”和“玻璃”)

證詞結束後,我拿到了證據“刀”和“忍者南迦扣”。

在於堅指出玻璃的指紋後,他傳喚了下壹位證人。戴著外星頭盔的大媽壹進來,壹看到禦劍就大叫“小禦”,禦劍差點摔倒。壹番胡言亂語之後,大媽開始作證。

總之,我也是在頒獎儀式結束後,在休息室門前徘徊。

因為我阿姨有點在乎...

但是,我有工作,不能壹直在這裏。

只有壹個人!從小勛休息室出來的那個人。

L32是王鬥樓。王鬥樓真是開明。那家夥溜了出去!

r(補充)惡心的摩托車騎行服。真的,緊緊地貼在身上。

(r《忍者南加的紐扣》)

王都樓,王都樓...啊!阿姨想起來了!

將軍,將軍。不會錯的!

也許在謀殺發生時穿上那套服裝會更方便些

因為獲獎周年紀念就要開始了。

R2R2R自從刺殺小勛後就壹直穿著將軍的衣服。

(r《刀》、《刀》、《人民檔案》、《華··許》)

那邊的王鬥樓簡直卑鄙!

為了讓小勛在醜聞中露餡,什麽都做得出來!

為此他讓經紀人去糾纏小勛。

此時,只有我姑姑挺身而出。

L2R1R2……...啊,這些話是極其秘密的,還沒有公開。(獲取“夏梅照片”)

(R《夏梅的相機》《夏梅的相機》)

照片中的“決定性矛盾”是“褲腿”和“將軍C!海報上可以看到襪子,但是褲腿是拖著走在這裏的。顯然,這不是被告,而是人民檔案,華許。這時候就有大危機了,召喚化功需要1天,真的很危險!就在審判長決定休庭時,程步堂“提出異議”,但被駁回。禦劍大聲喝止,說華許已在候審室,準備出庭作證。於是庭審繼續,只是休息了10分鐘。(第三端)

(3月22日14:14地區法院被告3號候審室)

簡單整理壹下,再次出庭。

(3月22日14:25區法院三號法庭)

華許出庭作證。

因為到了表演時間,我去休息室給王都樓打電話。

對了,我還看了藤野的休息室。

藤野先生死了,我很難過...

當時看到的和現場照片壹模壹樣。

L1把果汁倒進杯子裏,因為他差點暈倒。

是我打碎了花瓶,它掉在了吉他盒上...

(r“吉他盒”)

我當時慌了,所以記憶不是很清楚。

我可能打開了盒子...在我打碎花瓶之後。

這沒什麽大不了的,因為盒子是空的。

我為什麽要打開盒子...我自己也不確定。

r吉他盒,玻璃【通用C!]海報「新聞發布會門票」)

從看到現場的那壹刻起,我就覺得王都樓就是兇手。

王都樓無論用什麽手段都會殺了藤野。

案發時他沒有不在場證明。

決定性的證據是紐扣和刀。

R2R(修改)那個扣子是王都樓跟受害人扭打的時候掉的。

作為王都樓的經紀人,我得保護他。

(r《解剖報告》,《人民檔案館·華··許》)

經過壹系列的爭論,華被許逼得走投無路。至此,我以為我可以了結此案,但我萬萬沒想到,華許竟然“拒絕作證”!!很明顯,這是獵魔和訓練的結果。現在案子不能再結了。只有“延期再審”,但無論程步堂如何焦急的抗議,都無法挽回。於堅再次為程步堂要求休庭,讓華工再次作證。

那杯果汁...不是為我自己。

我進屋壹看,壹片狼藉,嚇了我壹跳。

而那個人,藤野,蜷縮在房間的角落裏。

r看到這壹幕的時候我都沒覺得他死了。

我以為他只是暈倒了,所以...我給他倒了果汁。

得知他已經死了,他驚慌地打碎了花瓶。

(r“現場照片”)

華許拒絕就其所謂的“罪行”作證,審判長決定對王鬥樓真武作出“無罪判決”,但於堅再次阻止,要求華公作證。審判長詢問了程步堂的意見,他只能選擇“逼華工作證”,但審判長不予理會,於堅無奈使用了最邪惡的手段——將華工的弱點公之於眾,華工極度恐慌,不得不

當我看到他的時候,我以為他只是暈倒了...真的。

得知他已經去世,我突然想到壹個計劃。

確認身後沒人看的時候,我趕緊跑回後臺。

我把刀插入身體,擰開按鈕。

但是我回去的時候遇到了壹點小麻煩。

所以我穿上了將軍的服裝。

查詢後未能證明華工殺了人,這次真的無法挽回了。“延期再審”的錘子終於敲下來了...

庭審結束後,程步堂、於堅、華工三人沒有離開法庭,程步堂對無法獲得無罪釋放解救甄瀟極為惱火。另壹方面,於堅也對華工玩的那張牌感興趣,得知是在案發現場找到的。聽到這個消息,於堅臉色大變,大聲斥責華工隱瞞。這張牌到底是什麽意思(第四端)

(3月22日17:24誠步堂律師事務所)

電鋸警察的意外造訪。

(3月22日某時覺田診所大廳)

踏進帶花探病的大廳,正巧看到禦劍和那個自稱“院長”的神經質老頭,這時狩魔冥出現把老頭打了回去。

和狩魔冥談談,白挨壹頓鞭子...再和於堅談談,拿到“虎狼死家卡”。與此同時,於堅終於知道了程步堂急於獲得無罪釋放的原因。為了協助城步堂的調查,於堅把介紹信給了城步堂,讓他可以自由出入邦德酒店。

(?月份?日:?)

我用壹張卡撬開門鎖,走了出來。

(?月份?日:?)

剛調查完房子(最後調查天線),突然,“殺手”(老虎和狼死了)又出現了...

(3月22日19:04覺田門診大廳)

我決定再去問問王都樓。

(誠步堂律師事務所3月22日某時)

(3月22日某時看守所會議室)

會議時間已過,王度樓卻給城步堂留了紙條,居然要城步堂給他餵貓!!沒辦法,就走壹趟吧。

(誠步堂律師事務所3月22日某時)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那個麻煩的阿姨又成了障礙。好在有“金箭”(“禦劍介紹信”)在手,她想攔都攔不住。

(3月22日某時,望都樓客廳)

找到貓的時候,還遇到了“管家”——田中太郎(老虎死在家裏),和他聊了壹會兒就走了。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3月22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和夏梅談談。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富士亞諾休息室)

遇到阿姨(差點被她嚇死),跟她聊完之後,綁匪又打來電話,但是好像有無線電幹擾,聽不太清楚,只好問電鋸刑警。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3月22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誠步堂律師事務所3月22日某時)

給電鋸警察看無線電通訊器,了解“無線電幹擾”。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3月22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富士亞諾休息室)

將探測器對準站在窗邊的熊的眼睛,得到針孔攝像頭、視頻發射器和布偶(第五個結局)。

(3月22日21:14邦德酒店富士亞諾酒廊)

與春梅溝通。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休息室前的走廊)

(3月22日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和妳阿姨談談。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3月22日某時,警察廳刑事科)

禦劍提前移動,讓城步堂能遇到嫌疑人。

(3月22日某時看守所會議室)

與華談話的許,出頭就讓人頂罪。

(3月22日某時,警察廳刑事科)

見見何星,跟他聊聊。

(3月22日某時看守所會議室)

與王鬥樓對話真武——王鬥樓的秘密

(誠步堂律師事務所3月22日某時)

電鋸警察帶來了驚人的消息,接受吧。(拿到信用卡收據)

(3月22日某時看守所會議室)

這壹次,我終於看到了真正的王鬥樓...

k王都樓的秘密:針孔相機、布偶、人物檔案、王都樓的真實開悟、信用卡收據、虎與狼死於家中、卡與客戶。

(3月22日某時,警察廳刑事科)

與禦劍對話。綁匪又打來電話,這次明確表明了身份——老虎和狼死在家裏,左右!但在通話結束時,壹只貓汪汪叫著醒來,走進壹個臺階廳,立刻領著禦劍向強盜巢穴——王度樓宅走去!

(3月22日某時邦德酒店大堂)

(3月22日某時,望都樓客廳)

調查貓洞前的熊飾品,然後拿著禦劍沖進去。

(3月22日,說著說著,王杜樓齋的私人房間)

隨便調查壹下,沖進酒窖。

(3月22日某時,望都樓酒窖)

裏面沒有人,所以顯然有點晚了...研究臺階邊上的相框。

(3月22日某時看守所會議室)

最後,只有解開花許之謎,案件才會水落石出。

k人們頂罪的理由:自殺報告和相框(第六個結局)

“夠了!就是這樣!壹步壹步來,龍壹!我不能讓妳再活下去了!我不認妳這個律師!”

不知何時何地的夢似乎預示著今天的到來....................................

(3月23日09:43,區法院被告第三候審室)

部看見刑警打電話來提議,城步堂故意拖延禦劍的審訊時間。看來這場絕望而後生的審判將會異常艱難.....................

(3月23日10:00,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為了拯救真夜,我們只能在沒有良心和禦劍的情況下暫時打壹場持久戰,審判的走向現在也不得而知。第壹位證人何西·三郎太出庭作證。

頒獎儀式結束後,1的我去了休息室。

在休息室門前,我遇到了穿著將軍服裝的王都樓君。

(L)誰在和誰說話?壹開始我以為是酒店的服務員。

L22(修訂版)王都樓君給服務員小費...

(先l)遇到兩個人,聊了很久,就轉身回去了。

因為我有自己的客人,我不能讓他們久等...

這次想上廁所,就去了走廊。

這時,服務員正好從休息室出來。

當然是從藤野的休息室出來的!

L2現在想要那個服務員真的很不自然。

r(修改)空手走出客人房間,非常可疑!

是啊,那家夥壹定是兇手。

因為..........................

(r“現場照片”)

就這樣,服務員第二次敲開了望都樓休息室的門。

L1和2然後把東西遞給房間裏的人。

R23(附錄)如果妳再看壹遍,妳會記得的...好像是木制的裝飾品。

服務員沒進房間就回去了。

就這樣,我去了趟洗手間,回到了自己的地方。

(r“熊飾品”)

審判馬上就要下達了,但是為了拖延時間,我們不得不用這種罪惡的手段,再次對華許提出申訴!朝廷壹片嘩然,覺得成布堂胡攪蠻纏。此時,於堅傳喚華工為自己作證。法庭將休息10分鐘準備。

(3月23日11:54,當地法院被告第三候審室)

刑警隊打電話詢問情況,千尋被姚震叫去後回來透露了姚震的下落。

(3月23日12:05,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其實是壹個很微妙的機制什麽的。

如果妳按正確的順序擺弄這些零件,它們就能被分解。

l中間會有壹個小壹點的洞,可以放小壹點的東西。

因為它很精致...只有知道方法的人才能打開它。

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這是壹個“小容器”的。

華宮將這些裝飾品分解後,得到了《遺書》。審判長大聲宣讀遺書內容,法庭上壹片嘩然。他除了對王都樓表示憤慨,還痛罵程步堂為王都樓辯護。審判長舉起小木槌準備宣判,程步堂卻緊急叫停,並對“余遺書”提出質疑,再次遭到臺下批評。禦劍也關閉了程步堂的突破口,但程步堂的“異議”和《余遺書》未經筆跡驗證,說服力不夠。觀眾的非議越來越大。這時,司鋸刑警打來電話,說又壹次空了,無疑是雪上加霜。於堅得知後,緊急休庭30分鐘,與城步堂核對證據,商討對策。

(3月23日14:04,當地法院被告第三候審室)

鐵鋸又打來電話,說要帶著兇手的遺產直奔法院,但不巧的是,在通話過程中,鐵鋸因為魯莽駕駛造成了交通事故,更糟糕的是,無法知道他的行蹤(天啊~妳是我仇人派來故意跟我玩的吧?!)!突然,程步堂回憶說,狩魔冥可以找到鐵鋸的下落!於堅立刻聯系了獵妖。正當兩人商量下壹步如何出庭時,於堅被壹個神秘的電話叫走了...(第七次)

(3月23日14:35區法院三號法庭)

再次出庭,控辯雙方都是半死不活的樣子,讓審判長很困惑。結果筆跡鑒定的結果是“遺書是藤野偽造的”。於堅提出王度樓不知道遺書的真實性,但程步堂表示反對。因為王都樓用針孔攝像頭監控被害人,所以被告人不知道遺書的真實性是沒有道理的!於堅只好再次傳喚證人,壹個特殊的證人——老虎和狼死了。

首先,請大人記住壹件事。

在殺人生意中,殺手和當事人之間的信任關系是最重要的。L

l正因為如此,我才站在這個作證臺上。

L.....在妳說出這個名字之前,妳能理解我接下來說的話嗎?L

死老虎和狼指出,客戶是“華徐”!這讓全場觀眾大吃壹驚。看來禦劍是老虎和狼玩的。朝廷緊急傳喚華工,華工強烈抗議,向城步堂求助。面對目前的情況,城步堂選擇了“繼續審理”,要求詢問虎狼之死。

不管妳問多少次,當事人都是華許!

我不能容忍他篡改現場。

將自己的罪行歸咎於他人。

聽說他假扮發現者到達現場。

柯華宮從壹開始就知道藤野已經死了。

此外,他偽造了刀和紐扣的證據...

這不得不說是違背仁義的!

(r《玻璃》)

揭露證詞中的錯誤,於堅指出華工不是當事人,但為了不讓虎狼發現他們的意圖,程步堂假惺惺地高喊“我反對!”之後老虎和狼死了繼續作證。

大約1周前接受委托。

因為客戶無論如何都想在頒獎典禮當晚完成交易。

L121於是我們在壹個酒吧見面,討論了起來。

r(增編)與他會面後...我覺得“這個客戶值得信賴”。

是的,我沒記錯。

(r《人民檔案·華··許》)

.....沒錯。當時是書信委托。

以前也有過不跟客戶見面就簽合同的情況。

L11她委托我去殺藤野和其他兩三個小東西。

r(補遺)在森林裏找到了小熊飾品,送給了華工。

光看名字還以為是“男”呢。

(r《余的遺書》)

因為剛才的詢問,虎狼摸清了城步堂的意圖,以切斷通訊的方式威脅城步堂發布無罪判決。遇見本想進壹步探究,但城步堂向遇見使了個眼色,發現遇見不願停止追問。

因為檢方突然停止提問,未能證明被告有罪,接下來就要對王都樓做出判決。審判長最後壹次問程步堂,程步堂選擇“有罪”,正要宣布獵妖拿著鋸子的證據沖進來。

三件證物分別是手槍、錄像帶、服務員制服,分別詳細詢問。但由於無法舉出“委托人是誰”,審判長拒絕采信該證據,入班請求也被駁回。千尋促使程步堂扭轉思路,向某人出示必要的證據。為此,程步堂再次向審判長提出請求,終於得到了唯壹的寶貴機會。把“錄像帶”給“虎、狼、死者家屬”看,得知當事人偷偷拍攝了自己的殺人過程。虎、狼、死者家屬不解,城步堂提醒“當事人要抓妳的痛腳”!虎狼壹死,大怒,中止合同,釋放人質。現在終於可以安心做決定了。

(3月23日17:14地區法院被告3號候審室)

於堅傳來好消息。他今晚獲救,正在去法庭的路上。獵妖出現,訓斥了於堅和程步堂,扔下“鞭子”就走了。此時回到城步堂門前,真的是晚上了。我太餓了,壹回來就哭著要西餐。

(3月23日19:38邦德酒店大廳)

大家慶祝結案,夏梅拿著新相機給大家合影。

(3月23日某個時候在邦德酒店的紫羅蘭之間)

飯吃到壹半,於堅突然走了,城步堂把鞭子交給了於堅。

(3月23日21:42國際機場,12號登機口)

於堅把鞭子還給了獵人,並鼓勵她回美國後繼續當檢察官。結果獵妖帶著第四件隱藏的遺物離開了日本——“與步堂團長同歸於盡的虎狼之卡”。(第四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