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告訴我,他在幼兒園時像糖果壹樣向我求婚。糖糖已經答應她了。他們決定在28歲半的時候在田玉娥酒店結婚。
我問他,妳求婚的時候石頭聽到了嗎?石頭是班上另壹個喜歡糖果的男孩。
兒子說:石頭睡著了,我就求婚了。
我說:石頭也喜歡糖怎麽辦?我也想和糖糖結婚。
兒子說:石頭五歲了,嫁給糖不公平。唐唐和我都是四歲,這很公平。
我說,如果Candy不介意呢?
兒子說,那我就把石頭扔到垃圾桶裏。
我說,妳不能這樣。妳和石頭應該公平競爭。只有妳比石頭優秀,糖糖才會更喜歡妳。
兒子不解地點點頭。
我問兒子:妳能告訴我什麽是愛嗎?
聽了兒子的話,感覺有時候人活得太復雜,有時候還得向孩子學習。兒子論可以適用於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同學等的愛情。
無論哪種愛情,做朋友都是愛情的基礎,意味著雙方的平等。幸福是指愛情是積極的,健康的,能給雙方帶來愉悅的。快樂的玩耍意味著愛不是沈默的,不是隱藏的,而是經常來來去去的。
壹路珍,愛情可能就像我兒子說的:兩個人成為朋友,然後在壹起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