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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住不下,退壹賠三。

法律分析:拒壹賠三是指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進行交易。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退壹賠三,也就是經營者給消費者退款,消費者給經營者退貨,賠三就是經營者給消費者三倍的交易價款。酒店住不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酒店老板有虛假宣傳,可以退壹賠三。如果是因為壹些不可抗力的原因,不需要退壹賠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