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公共租賃住房在租賃期內,申請人不得擅自轉讓、出借、出租或者交換所承租的住房,遇有此類情況,申請人應當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貴港市公共租賃住房是由貴港市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的保障性住房。,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對象出租;
申請人不擁有房屋所有權,因此無權出租、轉讓或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