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利用職權在工程建設中為承包方謀取利益。葉樹養在新豐任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為某建築工程業主龍某獲取舊城改造、鳳城鎮政府新址開發等工程的承接權,收受賄賂人民幣80萬元。在韶關市公安局新辦公樓建設中,葉樹養在工程建設權、工程款等方面為多名承包商謀取商業利益,並因此收受賄賂654.38+0萬余元。三是利用職權和地位的影響為礦主謀取利益。葉樹養利用擔任公安局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和影響,為韶關礦主刁某謀取商業利益,受賄1萬余元。
四是利用職權幹預司法機關辦案。在檢察機關查處的壹系列職務犯罪案件中,曾收受韶關市億達燃料公司老板朱人民幣200萬元。
五是利用職權安排人事。葉樹養不放過任何斂財的機會。他只為韶關公安局壹名警員受賄20萬港幣。不做事不收錢,表現得像個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