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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運城臨猗縣2012招聘住建系統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山西運城臨猗縣2012招聘住建系統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了進壹步推進城鄉建設,適應縣城發展的管理需求,創建文明、和諧、美麗的臨猗縣城,經研究,決定為住建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壹、招聘原則

堅持招聘條件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做到公平競爭、擇優選拔。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擬招聘各類人員56人。其中:

城市綠化管理隊15人;

城市管理監察大隊8人;

環衛隊25人;

廣場管理中心5人;

涑水公園管理中心3人。

三、招聘的範圍及對象

臨猗縣戶籍。2000年以後(不含2000年)全日制專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和協作精神。

2、思想積極,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工作責任感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

4、熱愛城鄉建設事業,願意從事城鄉建設管理工作。

5、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含30周歲)以下。

6、報考城市綠化管理隊、涑水公園管理中心崗位的,同等條件園林綠化專業優先聘用。

五、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第壹階段:信息發布 報名 資格審查

1、信息發布:

2012年5月12日—5月26日,由人社局在縣電視臺、縣人社局及住建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2、報名時間

2012年5月20日—5月29日(節假日不休息)

每天上午8時半—下午18時(中午不休息),

報名地點:臨猗縣人社局勞動保險所壹樓大廳(原勞動保障局大樓)

3、報名及資格審查:

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只能報考壹個崗位。

報考人員須攜帶:

⑴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到證、學生檔案。

⑵往屆畢業生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

⑶應屆畢業生須攜帶學生證、學校證明及村民委員會證明。

⑷已婚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站出具的無超生證明。

⑸大學生退役士兵同時攜帶士兵檔案及退役證。

⑹填寫報考登記表。

⑺報考費150元。

⑻現場拍照。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筆試。應屆畢業生暫不參加資格審查,視為合格。於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生檔案,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完成後,合格人員及招聘崗位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對於部分急缺和特殊崗位達不到3:1的,經招聘領導組批準可降低為2:1,對於報考人數達不到2:1的崗位,經招聘領導組批準,可將崗位計劃重新調整或取消。調整之後的崗位予以公告。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監察局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4、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2年6月13日—15日

地點::臨猗縣人社局勞動保險所壹樓大廳(原勞動保障局大樓)

第二階段:考試 體檢

此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1、筆試

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密封試卷、實行單人單桌。

(1)筆試時間:2012年6月16日上午。

地點以及有關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同時在縣人社局、住建局網站發布。

(2)筆試內容科目及分值:《公***基礎知識》(100分)。

筆試結束後,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晉政發[2011]28號文件規定:“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參加非定向公務員、事業編制招聘和報考基層政法機關公務員時,教育筆試總成績加10分。”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參加面試人員在縣人社局及住建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同時公告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查分或向縣監察局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2、面試

⑴時間、地點見公告。

⑵科目及分值:語言表達和專業技能等(100分)。

⑶方法:面試采取答辯、演示的辦法進行。

面試評委由5-9人組成。具體人選由招聘領導組臨時決定抽調。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分組和出場順序面試前臨時抽簽決定。面試成績采取考生在場時,當場評分、亮分、記分、統分,並由評委小組長或記分員當場宣布的辦法進行。

面試結束後,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的60%與面試成績的40%之和即總成績,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於當天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申請查分或向縣監察局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3、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並列的,面試成績高的在前,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遞補。體檢合格人員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縣監察局舉報違規違紀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階段 聘用 培訓上崗

1、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報縣招聘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因各種原因被取消資格,不予遞補。公示期滿後,由人社局負責,住建局下屬各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六個月的試用期合同。

2、崗前培訓

經聘用的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包括集中培訓和實踐兩種形式,由住建局負責統壹組織安排。

3、定崗

崗前培訓結束後,由縣住建局根據編制和實際需要定崗安排。報請招聘領導組批準後,聘用人員上崗。

六、管理及待遇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壹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滿,經聘用單位、聘用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聯合考核合格者,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聘用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人社部門辦理正式聘用、合同鑒證、登記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試用期間享受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工資福利待遇,不享受績效工資。正式聘用後列入全額事業財政開支,按國家政策享受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工齡連續計算。

3、聘用人員不服從分配、不參加崗前培訓、不按時到崗以及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七、公開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為了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臨猗縣公開招聘領導組。

組 長: 董學剛(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 王功成(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薛學農(縣委常委、紀檢書記)

成 員: 衛永增(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局長)

王玉芳(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張立強(縣公安局局長)

王 斌(縣財政局局長)

翟丁會(縣編辦主任)

李紅江(縣住建局局長)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

主 任:衛永增 (兼)

副主任:王玉芳(兼) 李紅江(兼)

成 員:人社局3人 住建局3人 監察局2人 財政局1人 編辦1人

八、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臨猗縣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壹領導下,由人社局、住建局、監察局、編辦、財政局等部門***同組織實施。

1、人社局負責牽頭起草招聘方案、公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發放準考證及公布成績,核定審批工資、保險,負責辦理正式聘用的人事手續。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2、住建局負責在編制範圍內擬定崗位計劃,參與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負責命題、考試、閱卷、成績統計,負責定崗及崗前培訓工作。

3、編辦負責核定編制計劃,辦理正式聘用人員的入編手續,參與其它各項招聘工作。

4、財政局負責落實招考經費及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參與其它各項招聘工作。

5、紀檢、監察局參與招聘工作的全程,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

6、聘用人員的考核、轉正、聘用及不合格人員的淘汰工作,由招聘領導組負責,人社局牽頭,住建局配合,編辦和財政部門參與,紀檢、監察局監督,***同組織實施。

7、公安局負責招聘全過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有關要求

1、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嚴格審查報名資格和條件,各個招聘環節實行崗位專人責任制,堅決杜絕差錯失誤、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若有違犯,根據《暫行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誠實守信,遵守招考紀律和要求。凡是在招錄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件,違犯考試紀律帶夾帶、抄襲、*等,壹經查實,取消其錄用資格。

3、舉報電話:4035927 4065326

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臨猗縣公開招聘住建系統工作人員領導組負責解釋。

臨猗縣公開招聘住建系統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

二○壹二年五月十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