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納入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不能住星級以上的賓館和酒店。
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的情況包括乘坐交通工具、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