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入境來榆返榆人員,“點對點”閉環轉運,補足“14天集中隔離觀察+7天居家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
2、對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市、區、旗,直轄市和副省級城市的鄉鎮或街道)來榆返榆人員,執行集中隔離觀察14天措施(隔離時間從離開上述地區時間計算),期間開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檢測。
3、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來榆返榆人員,查驗健康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