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四院體檢中心詳情:
地址:包頭市友誼街北陳靜酒店壹樓益林超市東門對面
電話:0472-5120398
經營範圍:提交身體狀況證明
駕駛證換發的相關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未記滿12分的,應當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五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證。
參考以上內容?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服務導航-包頭-體檢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