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是指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沒有相關證件和土地出讓金。其產權證不是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而是鄉鎮政府或村裏頒發的,也稱“鄉鎮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壹個法律概念,而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約定俗成的稱謂。購買合同不會在國家土地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的飆升密不可分,從2007年房價快速上漲開始成為社會關註的熱點。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小產權房”是不允許發證的,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