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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關心房價!妳知道浦口有幾個重點項目?

2月16日,浦口區政府“壹號文”正式下發。今年浦口* * *安排重點項目508個,計劃總投資30665438+2300萬元,當年計劃投資898.84億元。十件民生實事,關乎妳我。

十件實事

1.保障性住房項目

加快鞏固、大新等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當年投資45億建設400萬平方米,其中新開工654.38+0.4萬平方米,竣工654.38+0萬平方米,交付654.38+0萬套。同步探索精裝修保障房試點。

啟動永寧後沖新保障房片區規劃選址,逐步實現從“等房”到“等房”的安置格局。

2.教育歸檔項目

投資8200萬元建設蔡八路小學約2萬平方米。啟動國際學校科技園建設,計劃總投資6543.8+0.5億元。完成學校安全工程約1,000平方米。

全年引進4所名校、30名地級以上名師,加快建設現代教育強區。

3.醫療升級項目

加快南醫大四附院建設,當年投資6億元,地下工程全面開工。區中心醫院二期建成3.7萬平方米的治療樓和康復中心,腦病專科樓主體封頂。區中醫院3.6萬平方米病房樓基本建成,門急診樓竣工交付使用。

啟動喬林新城醫院規劃選址工作。

異地新建江浦、丁山兩個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當年投資2億元,“12311”醫療布局不斷優化完善。

4.幸福浦口工程

精準扶貧,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

投入654.38+00萬元,大力扶持全區25個薄弱村和654.38+00個欠發達村,確保村級集體經營收入穩定在654.38+02萬元以上。

建成15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實現社區全覆蓋。高標準建設醫養結合的養老機構示範基地。

5.文化旅遊推廣項目

嶗山生態旅遊體驗園建設當年投資20億元,包括:龍之谷主題公園地下工程全面開工,蜂巢酒店主體完工;動物王國在《上路吧》中完成了場地布置和道路路基鋪設。

浦口火車站民國風情園開工建設,當年投資37億元,實施保護性改造29.4萬平方米,濱江風光帶二期同步建設。

加快丘宇珊文創園建設,當年投資6543.8+0.3億元,完成保護性改造8.3萬平方米。

象山湖市民廣場當年投資2.5億元建設了15公裏的標準化步道,對外開放。

佛手湖郊野公園當年投資5000萬元,基礎設施工程基本完成。

6.城市質量改善項目

啟動城區江浦巷、橋北村舊城改造,當年完成投資6543.8+02.7億元。新建11老舊小區,投資2億元,面積63萬平方米。同步推進“互聯網加物業”的服務模式。

實施寧河高速浦口段快速改造、燕山大道西延、濱江大道喬林段等225公裏主次幹道建設,當年完成投資60億元。唐盤公路行政段建成通車。

城西路立交樞紐主體工程開工,當年投資1億元。

京新河、定向河等18條河道景觀整治,投資4億元,當年完成9條河道。

啟動西江路、浦濱路、七八港等12公裏汙水管網改造。當年投資4600萬,修建4公裏。

推進街巷立面改造、易澇區改造等城市治理工程。當年投資654.38+0.3億元,主次幹道機掃率提高到90%。

加快華潤商業廣場、東方萬匯城等商業設施建設。當年投資54億,在大潤發、華潤萬家完成11項目。

7.新城及新城建設項目

加快喬林新城建設,啟動水街改造工程,當年投資6543.8+0億元建設集團商務配套服務中心。

推進湯泉新城和溫泉旅遊度假區建設。當年投資6543.8+0.26億元完成九龍湖、會稽寺景觀提升和老街改造,充分展示了溫泉的休閑養生特色。

推進星甸新城建設,當年投資5億元完成濕地公園二期和翠雲路沿線提檔,著力展現綠色景觀和人居環境形象。

啟動永寧新城規劃設計建設,打造鐵路主題小鎮。

8.美麗鄉村工程

加快美麗鄉村“十萬”工程建設,建設喬林鋪、喬林果斯佩爾、湯泉泉洞三個新珍珠村。當年投資4.5億元,創建美麗鄉村市級示範村10個,提升規劃保留村51個,改造自然村475個,帶動示範區建設87.5平方公裏。

9.公園升級項目

全面優化完善園區功能設施,推進園區拆遷,全面打通框架,道路連成網,逐步補齊醫療、教育、商業、出行等功能板塊短板。

開發區加快推進“智慧谷”項目,當年投資3億元,總面積65438+萬平方米;延陵路等30條道路的建設,當年投資41億元,建成15公裏。

科技園完成胡金彥社區中心主體工程,當年投資2億元;海峽大道等25條道路建設,當年投資11.2億元,完成21.9公裏;蘭溪公園開工建設。

10.智慧浦口項目

完成公民征信系統二期建設,新增信用信息654.38+0.5萬條。

數字城管二期工程竣工。

推進“天網工程”,當年投入4000萬元,實現重點地區全覆蓋。加快智能交通項目建設,當年投資2700萬元,覆蓋主幹道44公裏。

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是:

壹、南京市區低收入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必須符合以下情況:

1,具有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滿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

二、除購房家庭夫婦外,下列家庭成員可作為人口分享家庭收入:

1.與申請認購家庭的夫妻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兒童;

3.未婚子女在外地讀書。

三、除購房家庭夫婦外,下列人員可作為家庭住房的人口分攤建築面積:

1,* * *共同生活且在別處無住房的近親屬及其家庭成員;

2.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兒童;

3.未婚子女在外地就讀;

4、原戶籍的勞動教養人員或服刑人員。

四、下列房屋應認定為購買家庭住房:

1,家屬私房;

2.家庭成員租住的公有住房;

3.現在實際居住的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4、因離婚失去自有、* *住房(含公有住房)不滿2年的;

5.家庭成員轉讓或拆遷未滿5年的自有及* * *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

6.已購買或搬遷的房屋。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2-21。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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