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際上對職稱的定義是“區分專業技術或學術水平的職稱”,是授予專業技術人員的稱號或頭銜,反映壹個人的“專業技術或學術水平”。?
3.崗位即工作,是指員工所從事的工作類型。崗位是指主體職責相近的壹組崗位,是為實現企業職能而由特定活動組成的相對獨立的主體。
擴展數據:
壹、職稱等級:
高校教師、新聞、科研、出版、教練、藝術系列、律師、公證系列(專業)設置高級、副高級、助理三個層次。中小學教師有高級、助理、辦事員五個級別。
第二,該職位由三個要素組成:
1,位置。指要求承擔的工作任務,或為實現某壹目標而從事的明確的工作行為。
2.權威。指根據法律或企業的規定,賦予崗位相應的權利,為完成某項任務提供保障。
3.責任。指承擔壹定職責的員工對其工作標準和要求的約定或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