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
酒店賓館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但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依法規範自主定價行為,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持酒店賓館價格總體平穩。
二、嚴格依法明碼標價
各酒店賓館經營者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進行收費公示,價格變動要及時公示告知,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壹)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三)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四)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
(五)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四、發展改革部門積極配合價格執法
市發展改革委將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酒店賓館市場價格行為監管,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將進行公開曝光。
五、設立酒店賓館價格政策咨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