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收集到的文件:
2000年1月18日三府[2000]16號
旅遊酒店:2星級以下酒店按每人每天4元交費。三星級或同等酒店每人每天6元。四星級或同等酒店每人每天9元。五星級酒店或相當於四星級酒店每人每天支付11元。
收集方法
景區(點)旅遊飯店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由市政府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管理辦公室負責。
價格調節基金由遊客和消費者繳納,各相關單位負責征收。部門和企業可根據收繳量提取壹定比例的辦公經費,對收繳好的單位給予必要的獎勵。
最後壹句話,酒店和政府成為同壹個利益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