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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基的個人事件

王維基的個人事件如下:

涉嫌性侵女下屬

2013年11月19日出版的《東周刊》指,王維基兩年前的6月到上海公幹期間,在壹間五星級酒店向壹名女下屬寫了壹封疑似親筆信,信中說如飲下壹杯飲料,可獲加薪。三個月後該女下屬向上海執法部門投訴王維基與她涉及壹宗桃色事件。

報道又刊出壹份聲稱是女下屬到上海市公安部門報案的文件副本。該報案文件顯示的報警時間為2011年9月22日,聲稱的案發時間則是2011年6月6日,案發地點在上海市南京西路某酒店房間,被投訴人為該名女下屬的“公司同事王維基”。

報道聲稱,女事主透過短信承認與王維基發生不愉快事件。王維基即日發出聲明予以反駁。《東周刊》隨後發聲,事件並非無根據的傳聞,其中女下屬指出“目前公安還在受理此案”,上海公安部門亦證實女事主確有報案,案件仍在調查。

聲明又指事件涉及婦女權益保障,加上涉事上司正申請電視牌照,且關乎電視牌照申請人是否合適,為確保公眾利益,認為王維基應公平、公正、公開地詳細交代事件。

否認收購亞視

2015年3月底,市場突然傳出王征與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接觸,對此王維基所屬港視方面對外澄清“傳聞並不屬實”,稱香港電視或王維基並無與亞視或王征達成任何協議。3月31日傍晚,亞視於晚上《6點鐘新聞報道》中宣布。

公司股東黃炳均及主要投資者王征,決定接受王維基的主要條件,將亞視的股權轉讓予香港電視,並將豁免亞視所欠的大部分債務。但港視發言人就表示內部未收到消息,正確認消息來源,有關轉讓需待法庭及廣管局批準。

4月1日清晨,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發出公告,否認香港電視與亞視達成交易協議。公告稱:“主席王維基曾經在3月26日與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會面,就有關如何協助亞視繼續運營及延續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交換及討論初步想法。

王維基並無代表公司,與任何人士就可能交易達成任何協議,或原則上的約定。公告指未有同法院委任的亞視***同及各別經理人,進行過任何討論。

擴展資料:

工作經歷

王維基有逾20年電腦及電訊行業經驗。他於1990年代白手興家創辦城市電訊,打破當時香港電訊的長途電話壟斷局面,其後進而成立香港寬頻,再次挑戰電訊盈科旗下網上行的香港最大網絡服務供應商地位。

在市場營銷策略及廣告宣傳手法上,他以破格、富創意、擅打擦邊球和逆境戰著稱,被喻為“電訊魔童”。創業經歷從香港中文大學電子系畢業到IMB工作,再到後來創立城市電訊,王維基覺得自己每壹步發展目標的確定都離不開當時環境的影響。

“就像在學校裏念書時,自己會依據學習成績訂下新的學習目標壹樣,怎樣讓這些員工的目標得到實現是我現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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