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酒店预订 - 福州非直系親屬共享房產落戶材料。

福州非直系親屬共享房產落戶材料。

法律分析:1。免責聲明(雙方均在場)

2.房產證或產權登記證原件。

3.原籍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4.“身份證”

5.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

6.結婚證(未婚不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房地產轉讓、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